允許散戶交易虛擬資產,香港新政6月1日落地有何看點?


來源:澎湃新聞

記者:吳天一實習生:胡馨兒

圖片來源:由無界AI工俱生成

·“提供清晰的監管期望方能促進負責任的發展。香港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從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持創新。”

·《總結》指出,平台營運者應在私人密鑰管理方面設立並實施嚴格的內部監控措施及管治程序,以確保安全地產生、儲存及備份所有加密貨幣種子及私人密鑰。

5月23日,香港證監會發布《有關適用於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諮詢總結》(下稱《總結》)。根據《總結》,零售投資者將從6月1日起獲准在持牌平台上交易虛擬資產。

香港證監會表示,將實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來保障零售投資者,“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過程中確保合適性、良好管治、加強代幣盡職審查、納入準則及披露。”

歐科雲鏈研究院首席研究員畢良寰向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表示,《總結》體現了香港證監會對虛擬資產開放的態度與透明的監管思路,充分的風險披露是香港證監會強調風險管理的第一步,這一舉措也標誌著在當前充滿不確定性的宏觀環境下,香港證監會“以風險為本”,助力推動金融科技創新。

交易平台應遵守一系列投資者保障措施

根據《總結》,自6月1日起,香港證監會將開始接受零售投資者在持牌平台上交易虛擬資產的申請。

在零售投資者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執業律師、TKX資本合規合夥人、Mulana Capital合夥人吳文謙向澎湃科技表示,給散戶交易的交易對必須是合格的大盤虛擬資產,包括在至少兩個獨立的指數供應商發布的可接受指數中。 《總結》中也提到,“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在向零售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前,應遵從一系列涵蓋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管治、披露以及代幣盡職審查和納入的妥善投資者保障措施。”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香港證監會將保障投資者的權益,“提供清晰的監管期望方能促進負責任的發展。香港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從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持創新。”

《總結》指出,零售投資者必須了解虛擬資產投資所涉及的風險,並做好接受損失的準備,香港證監會批准某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納入某虛擬資產以供零售買賣,並非推薦或認可該虛擬資產,也並非對該虛擬資產的商業可取之處或表現作出保證。

香港證監會還於5月23日發布了《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於6月1日生效。該指引確定了多項標準和規定,其中包括穩妥保管資產、分隔客戶資產、避免利益衝突及網絡保安,旨在保障零售投資者在持牌交易平台交易虛擬資產的合法權益。

如何確保安全?

《總結》強調虛擬資產交易的風險監管。相關金融機構應對涉及虛擬資產交易的錢包地址進行篩查,並在源頭到目標匯款人的全流程中基於風險敏感度進行篩查和關聯交易,從而更及時和準確地識別虛擬資產的來源和目的地。畢良寰在採訪中也提出了一些看法與解決方案,“考慮到大部分大額轉賬交易實際上並不在中心化交易平台上進行,而是在鏈上錢包中完成,鏈上的轉賬和交易往往有匿名性和抗審查性,這會給監管帶來難度。”

此外,香港證監會重視虛擬資產保管安全。 《總結》指出,平台營運者應在私人密鑰管理方面設立並實施嚴格的內部監控措施及管治程序,以確保安全地產生、儲存及備份所有加密貨幣種子及私人密鑰。吳文謙表示,所有種子和私鑰都需要安全地儲存在香港,並有適當的認證,如硬件安全模塊。

《總結》中提到,“平台營運者可採用多重認證以確認獲授權人士有權接達管理私人密鑰的使用的應用程式。”畢良寰表示,去中心化存儲種子密鑰、多重確認、從被動安全技術服務方案向主動與被動安全服務並行的方向都可以幫助搭建鏈上防火牆,例如態勢感知。

有關錢包與賠償安排,吳文謙指出,最少98%的客戶虛擬貨幣需要存放在冷錢包中,並有50%的保險或賠償範圍。最高2%的客戶虛擬資產需要存放在熱錢包或其他庫房,保險或賠償範圍為100%。

畢良寰分析,《總結》強調對於安全問題的科技解決方案,並特意舉例區塊鏈分析工具和積極吸納各方對於各類風險的建議,例如關聯交易的跨地區問題、鏈上鍊下的問題,可以看出“將虛擬資產交給更懂的運營者、用科技手段解決科技問題是香港證監會選擇的合適路徑”。

香港證監會對風險管理的重視還體現了其對虛擬資產的定義,“這是因為虛擬資產根據法律可能會或者可能不會被視為’資產’。” 畢良寰分析,“虛擬資產存在法律不確定性。”

“要成為虛擬資產企業的最佳立足點”

有業內人士表示,6月1日或將是香港國際虛擬資產中心計劃的開啟日。

畢良寰表示,香港證監會敢於以金融科技創新為刃,採用全面監管框架和謹慎的風險管理態度,攜手在港金融科技、合規科技企業一同開闢科技之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4月9日的司長隨筆中表示,在今年2月公佈的《財政預算案》裡提出的數字經濟和Web 3.0都極具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的潛力,並已引發了社會的正面迴響。

陳茂波指出,為了讓Web 3.0穩慎走好創新發展的道路,香港將採取“適當監管”和“推動發展”兩者並重的策略。在“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原則引領下,香港將於今年6月首先引入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同時加大對穩定幣等的監管,確保虛擬資產行業可持續發展。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4月11日的Web 3.0協會成立儀式中也強調,為了令香港成為虛擬資產企業的最佳立足點,政府要為相關市場提供適切監管,釋放相關潛力。 “香港為虛擬資產交易所提供一定程度的市場認可,確保市場穩健有序發展,保障投資者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有關製度將於6月1日生效,但香港證監會目前尚未批准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且現有大部分公眾可接觸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不受香港證監會監管。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8BTC。版權歸作者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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