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區塊鏈協會共同主席方宏進在聽完Techub News的直播後,對於港元穩定幣表達了不同的看法,其撰文表示,並不認同港府以外匯儲備為抵押發行港元穩定幣的建議。
我們相信,真理會愈辯愈明,Techub News現將方宏進先生的文章全文發布,以供讀者思考:
港府應該發行港幣穩定幣嗎?
——與汪揚、蔡文勝、雷志斌三位先生商榷
汪揚、蔡文勝、雷志斌三位先生近日發出公開倡議,建議香港特區政府以外匯儲備為抵押發行港幣穩定幣。
對這一建議我是持完全否定意見的,不論是從金融角度還是區塊鏈技術應用角度。
在發表我的不同意見前,我們需要理清兩個基本的概念:
第一,有鑄幣權的政府發行其法幣的數字化形式(對應紙幣而言),標準用詞是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為CBDC),既數字法幣,例如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人民幣;
第二,法幣穩定幣是發行方錨定某一款或者多款法幣,以其作為抵押物1:1發行的數字憑證,標準用詞是Stable Coin,例如USDT和USDC兩款穩定幣都是私營機構錨定美元發行的,二者佔了全球穩定幣發行量的85%以上。
數字法幣和法幣穩定幣在發行主體、錨定模式、加密技術形式、應用場景等方面都十分不同。
由此我們先問一個簡單問題:香港特區政府不會發行數字港幣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香港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領導多次公開表示,香港政府正在積極研究發行數字港幣。
如果香港政府計劃發行數字港幣,為什麼還要以其外匯儲備為抵押物發行港幣穩定幣呢?
香港政府的外匯儲備中各種硬通貨的具體佔比我不了解,但是美元一定是佔比最大的一種,所以按照法幣穩定幣的定義,以外匯儲備為抵押物的話,發行的也應該是美元穩定幣或者一籃子硬通貨穩定幣(類似Facebook幾年前提出的Libra穩定幣),而不應該是港幣穩定幣。
香港特區政府是法幣港幣的發行主體,港幣紙幣和數字港幣是同一性的,只是載體形式不同。讓香港政府用自己發行的法幣作為抵押物,再去發行一款衍生替代品,邏輯上是說不通的,實際操作中也一定會造成混亂:用戶手中既有數字港幣又有港府港幣穩定幣,應該裝在一個數字錢包中嗎?可以自由轉換嗎?在哪個場景應該使用哪一種?如果二者可以通用,為什麼還要發兩種呢?
昨天晚上(7月6日)在香港Techub NEWS舉辦的直播中,汪揚先生表示,港幣穩定幣應由政府背書監管,更容易實現監管合規和穩定。
我認為這是對市場經濟中政府作用的一個根本性錯誤認識。政府監管的一定是非政府主體運營的,政府不可能也絕對不應該自己又背書、又發行、又監管,裁判員和運動員一身擔。
政府發行穩定幣難道還會不合規嗎?如果不合規誰扮演監管角色予以處罰?政府自己罰自己嗎?
蔡文勝先生表示,港幣錨定美元不代表發行港元穩定幣無意義,對去美元化有一定推動作用。
我個人認為發行港元穩定幣是有意義的,只是不應該由香港政府發行,而是由私營機構在香港政府的監管下合規發行。至於用港幣穩定幣推動“去美元化”,鑑於港元和美元是聯繫匯率,且可以在香港自由互換,港元總發行量和美元總發行量完全不可比,如何推動“去美元化”?
雷志斌先生表示:“港幣穩定幣或以混合製存在,未必只發行在現有公鏈上。”
按照行業專業用詞,只有混合型CBDC,既由政府央行批發CBDC給商業銀行等私營金融機構,由私營金融機構再零售給普通用戶,比較典型的是瑞典在試驗這一模式,但是還未成熟到全面推廣。
這一模式在香港有試驗的價值,因為香港政府雖然擁有鑄幣權,但是卻沒有中央銀行,只是授權給匯豐銀行、中國銀行、渣打銀行三家為發鈔行,所以由香港政府授權香港金融管理部門發行數字港幣,再批發給這些大型商業銀行,由這些商業銀行再向普通用戶發放,類似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數字人民幣的二層結構方式,可能會起到更高效率的作用。
但是這與香港政府發行港幣穩定幣無關。
雷志斌先生又表示:以實體資源如碳排放、石油為支撐發行穩定幣可能是一個機會。
這又是一個我不認可的建議,因為錨定碳排放或者石油的穩定幣,相對於具體某一種法幣來講,其並不穩定,國際石油價格大起大落想必大家見的多了。發行錨定石油提貨權的數字代幣實質上是一種石油期貨數字憑證,有探索的意義,但是這絕對不是穩定幣。
更何況香港金融管理局早已明確指出,將優先監管錨定法幣的穩定幣,所以私營機構在香港發行錨定石油的穩定幣是否合法都是疑問,香港政府怎麼可能自己去發行這種錨定實物資產的“穩定幣”?
蔡文勝先生表示:美國加密貨幣監管混亂,香港迎來發行港元穩定幣好時機。
對此我個人認為,美國對加密監管根本不混亂,近期美國SEC的監管舉動其實邏輯非常清晰,就是代表傳統金融秩序來整頓加密行業,試圖把加密行業納入傳統金融監管的體系中。
這對香港大力發展Web3.0和虛擬資產行業是一個機會,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眾所周知從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誕生並流通起,其點對點轉移和用戶匿名就是最突出的特點,也是多年來各國政府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監管的痛點。
香港擁有完善的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和執行能力,所以香港才能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我個人認為,無法接受美國合規監管的加密項目跑到香港來,大概率也不會通過香港現有以及即將陸續出台的金融監管法規。
最後我非常感謝汪揚、蔡文勝、雷志斌三位先生為香港積極發展Web3.0和虛擬資產行業的鼓與呼,非常感謝香港區塊鏈協會我的同事們,讓我們一起探討研究並勇於實踐,把香港的數字金融和數字經濟搞起來!
方宏進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