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法學教授提交法庭之友簡報,反駁SEC在針對Coinbase案中的“投資合同”理論

Odaily星球日報訊加密貨幣律師James Murphy(又名MetaLawMan)在推特上表示,耶魯大學、芝加哥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福特漢姆大學、波士頓大學和威德納大學的法學教授近日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簡報以支持Coinbase,徹底粉碎了美國SEC的“投資合同”理論。該法庭之友簡報追溯了1933年聯邦證券法通過之前、期間和之後“投資合同”含義的歷史。以下是學者們的結論: 1. “到1933年,各州法院已經形成了一個標準,將’投資合同’一詞解釋為一種合同安排,使投資者有權獲得賣方日後收入、利潤或資產的合同份額。” 2. 在1946年Howey案判決之後,“(投資合同)的共同主線仍然存在於……投資者必須因其投資而被承諾對企業的收入、利潤或資產享有持續的合同權益。 ” 3.“最高法院認定的每一份’投資合同’都涉及一項授予企業剩餘股份的合同承諾。” Murphy總結道:“在我看來,這份法庭之友簡報為SEC的論點提供了致命一擊,即二級市場上的加密代幣交易是投資合同。” 昨日消息,包括區塊鏈協會(Blockchain Association)、加密創新委員會(Crypto Council for Innovation)、數字商務商會(Chamber of Digital Commerce )、DeFi教育基金(DeFi Education Fund)、進步商會(Chamber of Progress)、消費者技術協會(Consumer Technology Association)在內的遊說組織、a16z crypto和Paradigm等風險投資機構以及六名學者總共提交了六份簡報(不包括美參議員Cynthia Lummis的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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