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利用Ripple 訴訟駁回SEC 案件


幣安最近試圖說服美國法院駁回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進行的案件,這利用了最近一項有利於Ripple 的裁決。

幣安及其相關實體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起訴,已提交訴訟 駁回指控的動議 監管機構對他們提出了指控。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動議試圖利用最近法院對Ripple 有利的裁決,該裁決發現二級市場XRP 銷售不構成證券交易。

幣安在辯護中指出,SEC 對過去首次代幣發行(ICO) 案件的依賴是錯誤的。

幣安指出,在幾起案件中,法院保留了投資者出售的代幣不構成證券交易的可能性。該交易所提到了SEC 針對Telegram、Kin、Terra 和LBRY 等項目的訴訟。

然而,幣安特別提到托雷斯法官處理的Ripple 案件是「唯一處理類似於據稱發生在 [the 币安US platform]」。

幣安隨後提到了法院的裁決,即二級市場XRP 銷售(盲目買賣交易)不是投資合約。鑑於這樣的裁決,幣安聲稱其平台上的加密貨幣交易不能被SEC 歸類為證券交易。

幣安的一部分 法律備忘錄 駁回動議中寫道:「無可爭議的事實 [in the Ripple case] 顯示銷售各方之間不存在可以將數位資產銷售轉變為投資合約銷售的相關關係。 」

幣安聲稱SEC 無權監管加密貨幣

除了利用Ripple 的勝利之外,幣安還強烈認為SEC 的訴訟代表了越權。這 歸檔報價評測 2021 年5 月,SEC 主席加里·詹斯勒(Gary Gensler) 發表講話,他承認加密貨幣領域沒有SEC 或CFTC 適當監管該行業的監管框架。

「自SEC 主席讓步以來,國會尚未通過新的立法來擴大SEC 在數位資產領域的權威,」幣安聲稱。

該文件還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試圖“通過訴訟來實現立法所缺乏的目標”,從而超越了國會授予它的監管權力。

法院是否適用Ripple 的法院裁決還有待觀察,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經對幣安正在進行的訴訟提出上訴。然而,最新進展強調了先例在立法領域的作用,以及如何利用Ripple 的勝利為美國加密貨幣行業提供進一步的監管清晰度。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HECRYPTOBASIC。版權歸作者Albert Brown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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