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介面新聞報道,10 月8 日,科技部、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等10 部門聯合印發的《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正式公佈。附件提到需要進行倫理審查覆核的科技活動清單,其中包括具有輿論社會動員能力和社會意識引導能力的演算法模型、應用程式及系統的研發。
巴比特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