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0月16日消息,根據彭博社報道,澳洲財政部在周一發布的題為「監管數位資產平台」的諮詢文件中表示,持有超過500萬澳元(合320萬美元)的數位資產平台或持有超過1500澳元的個人,必須獲得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頒發的許可。該諮詢文件提議根據現有的金融服務法對加密交易所進行監管,而不是製定新的加密貨幣特定規則。加密公司的義務來自現有的金融服務法律,包括提交財務記錄、監控市場不當行為、滿足償付能力和現金儲備要求。此外,加密公司還需在交易、質押和代幣創建等領域需要承擔更多義務。澳洲政府將在12月1日之前就該提案進行磋商。預計立法草案將於明年出台,之後交易所將有12個月的時間確保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