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aily星球日報報澳洲稅務局(ATO)在11月9日發布新指南,建議對一系列DeFi交易徵收資本利得稅(CGT)。新指南指出,當用戶將代幣轉移到另一個人沒有「實益所有權」的地址或智慧合約時,或如果該地址的代幣餘額為非零,則需要支付資本利得稅。雖然這些標準暗示相關規則可能涵蓋流動性質押,但該指南並未解釋清楚一些令人困惑的問題,例如用戶在Lido上質押以太坊或透過L2跨鏈發送代幣是否需要繳稅。在規則不夠明確的情況下,假設澳洲DeFi用戶以100美元購買ETH,然後在價格為1000美元時將其質押或透過橋接發送到,他們有可能需要為900美元的「利潤」納稅,即使他們尚未出售ETH或獲利。 ATO發言人表示,交易的收稅情況將取決於用戶在平台或合約上採取的步驟,以及擁有加密貨幣資產的納稅人的相關事實和情況。自由黨參議員Andrew Bragg表示,前政府已委託稅務委員會提出對加密貨幣徵稅的適當規則,但調查結果已被推遲兩次,結果要到明年2月才會發布。在缺乏立法的情況下,澳洲稅務局被允許自行製定規則。 (Cointelegra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