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首席法務官Stuart Alderoty解釋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2020年12月提起訴訟之前提交的和解要約的內容。
在該案三週年之際,阿爾德羅蒂在提起訴訟之前談到了SEC 提出的和解條款。
三年前的今天,Ripple 宣布,在起訴Chris Larsen 和Brad Garlinghouse 之前,SEC 提出了一個妥協方案:公開宣布XRP 為一種證券,並允許市場在短時間內「達成合規」。
2020 年12 月22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指控Ripple 聯合創始人拉森(Larsen) 和首席執行官加林豪斯(Garlinghouse) 進行未經註冊的數位資產證券發行,並籌集了超過13億美元的資金。
根據Alderoty 的帖子;2020年,SEC要求Ripple“公開聲明XRP是一種安全資產”,並提供了短期的加密合規期限。 Ripple 反對SEC 的要求,認為XRP 不是證券。他也認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未能為加密貨幣合規性建立監管框架。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交易所發動法律訴訟
Alderoty 解釋說,SEC 沒有為加密貨幣合規性提供明確的規則。 XRP 案件發生三年後,監管機構未能建立適當的行業合規性。相反,它遵循“執法優先的策略”,對Coinbase 和幣安等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採取法律行動。
阿爾德羅蒂; 儘管Clayton、Hinman、Gensler 和其他人有不同的觀點,但該案件的主要焦點始終是證明XRP 本身並不是一種證券。
儘管美國加密貨幣企業認為現行證券法不適用於加密資產,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建立加密貨幣的具體監管框架方面進展甚微。
然而,法官Analisa Torres 在法庭上駁回了SEC 關於「XRP 是一種證券」的主張。托雷斯法官在2023 年7 月的簡易判決中裁定,XRP 不被視為零售交易中的證券。據報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撤銷了對加林豪斯和拉森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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