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報道,幣安聯合創始人兼前執行長趙長鵬第二次被勒令留在美國。
這項決定是在這位前高層等待因違反美國銀行法而舉行的量刑聽證會之際做出的。
在12 月29 日星期五的裁決中,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瓊斯(Richard A. Jones) 駁回了趙長鵬請求允許其家人前往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旅行的動議。
這位幣安前執行長已申請在保釋期間離開該國。
11 月,作為幣安與美國司法部(DOJ) 之間43 億美元和解協議的一部分,CZ 辭去了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執行長的職務。
這位前執行長還承認了一項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的罪名。
這並不是趙第一次被禁止離開美國,因為瓊斯法官推翻了先前的決定,該決定允許這位聯合創始人在認罪後返回阿聯酋。
在12 月7 日的裁決中,由於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命令幣安前執行長留在該國。
儘管趙長鵬第二次請求前往阿聯酋的具體原因並未透露,但已在法庭上密封歸檔,但這位前首席執行官的法律團隊確實暗示,這涉及“先生”。趙氏的孩子。 」 法律顧問的蓋章動議如下:
動議、意見和命令應密封,因為它們包含有關趙先生孩子的敏感私人醫療資訊。
按照目前的情況,趙長鵬可能會留在美國,直到定於2024 年2 月宣判。這位幣安前執行長可能面臨長達18 個月的監禁,有些人相信可能會被判處更長的刑期。
值得注意的是,CZ 在美國仍持有1.75 億美元的債券,並以信託形式持有1,500 萬美元的現金。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BITCOINWORLD。版權歸作者Sofiya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