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花旗校友要繞過美SEC推出比特幣「證券」?一文了解什麼是BTC存託憑證

作者:Jamie Crawley, Coindesk

編譯:Jordan,PANews

隨著市場對現貨比特幣ETF即將獲得批准或拒絕的猜測達到白熱化程度,一群前花旗集團高層正在嘗試另闢蹊徑,旨在為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

1月4日晚間,一家名為「Receipts Depositary Corporation(RDC)」的公司浮出水面,該公司三位聯合創始人Ankit Mehta、Bryant Kim和Ishaan Narain都曾在花旗存託憑證團隊工作,非常熟悉存託憑證這個金融框架,也因此獲得了富蘭克林鄧普頓、BTIG和Broadhaven Ventures等機構的青睞支持。

什麼是美國存託憑證?什麼是比特幣存託憑證?

根據RDC的說法,該公司將提供類似於美國存託憑證(ARD)的比特幣存託憑證,並且不需要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准。

所以第一個問題來了,什麼​​是美國存託憑證?

存託憑證(DR)是由存託機構發行的代表基礎資產所有權的證券,有助於投資者轉換、持有和轉讓標的資產,例如外國股權或債券。根據美國有關證券法律的規定,在美國上市的企業註冊地必須在美國,美國存託憑證是美國商業銀行為協助外國證券在美國交易而發行的一種可轉讓證書,通常代表非美國公司可公開交易的股票和債券。美國存託憑證在美國市場買賣,交易程序與一般美國股票相同,由美國銀行發行,每份包含美國以外國家一家企業交由國外託管人託管的若干股份,可以在美國的證券交易所市場或櫃檯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便於非美國公司進入美國證券市場。

在了解到美國存託憑證的概念之後,我們再來看下比特幣存託憑證。

比特幣存託憑證本質上算是一種比特幣投資工具,可與指定託管人持有的基礎比特幣完全互換,RDC這次推出的比特幣存託憑證代表了基礎比特幣的直接所有權,而不是基金的股份。簡單來說,比特幣存託憑證可以讓美國投資者像投資海外公司一樣投資比特幣,而且不會與《證券法》產生衝突。

比特幣存託憑證遵循與美國存託憑證相同的結構,與美國存託憑證一樣,比特幣存託憑證也在美國監管的市場基礎設施​​內運作,並由存託信託公司(DTC)進行清算,目前RDC的營運基礎設施包括:Broadridge Corporate Issuer Solutions和Anchorage Digital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前者將充當轉帳代理,後者負責底層比特幣託管,據悉目前RDC的比特幣存託憑證已獲得了美國證券庫斯普號碼(CUSIP)編號和國際證券識別編碼(ISIN)。

6個問題深入了解RDC比特幣存託憑證

1.發行比特幣存託憑證的RDC是否擁有託管的比特幣?

不,作為保管人,根據比特幣存託憑證設施的條款,RDC並不擁有託管的基礎比特幣,託管的比特幣歸比特幣存託憑證持有者所有。

2、比特幣存託憑證是否追蹤資產價值?

比特幣存託憑證與基礎比特幣完全可替代,旨在追蹤基礎比特幣的資產價值。

3.託管的比特幣存託憑證下BTC可以藉出嗎?

不可以,託管的比特幣不能藉出,並且必須100% 支援流通中的每個比特幣存託憑證。

4.託管的比特幣是否可供債權人索償?

不會,比特幣存託憑證的託管結構意味著託管的比特幣與資產本身隔離。基礎比特幣由比特幣存託憑證持有者擁有。

5.誰可以發行和取消比特幣存託憑證?

合格機構買家(QIB) 可以發行和取消比特幣存託憑證。

6.RDC的託管平台還支援哪些其他資產?

RDC 的使命是將傳統的存託憑證結構擴展到數位和另類資產,雖然比特幣存託憑證是目前提供的唯一產品,但正在根據全面的盡職調查流程積極探索一些最廣泛使用的數位和另類資產的產品,該流程考慮了機構投資者的需求、託管人支持這些資產的能力以及大多數人的需求,以及監管機構對基礎資產比特幣的看法。

總結:將「存託憑證」概念引入比特幣有何優點?

存託憑證可以透過存託信託公司進行清算和結算,使投資者能夠在其傳統清算系統中進行交易。與大多數其他存取產品不同,存託憑證提供基礎資產的直接所有權,託管人為存託憑證持有者提供高接觸性、增值的營運服務。

更重要的是,這種模式可以免於美國《證券法》的註冊要求,這意味著比特幣存託憑證託管人可以「繞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至少目前是這樣。根據RDC公司的說法,他們推出的比特幣存託憑證定位是對現貨比特幣ETF的補充,從這個角度來看,萬一現貨比特幣ETF沒有獲得批准,比特幣存託憑證或許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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