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志浩律師
一、上海稅務發文要對虛擬貨幣收稅的正確理解
2024年1月5日上海市稅務局在其公眾號發布《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及分類所得常見迷思》一文,指出個人透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此也引發了幣圈的熱議,諸如:「虛擬貨幣終於要開始收稅了!」、「虛擬貨幣收稅,恐將面臨補繳高額滯納金」、「我國只能對合法所得徵稅,國家承認虛擬貨幣!」、「幣圈即將再次輝煌!」等等。
但郭律師在仔細查閱原文後,發現幣圈的韭菜們還確實是會蹭熱點,即使這個熱點根本都不是幣圈的,也要往自己身上引。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與分類所得常見迷思》原文中一共包含了四個常見誤區,其中關於虛擬貨幣的一條是迷思三,原文可以看下圖:
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好像真的是要對虛擬貨幣開始課稅了。但是,劃重點:這裡引用的規定是2008年的一個批次!為什麼說幣圈會蹭熱點?用2008年的批復能解釋的了2009年才誕生的比特幣嗎?
雖然國內的比特幣和網路遊戲的遊戲幣都在官方層面被統稱為“虛擬貨幣”,但實際上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不論是底層邏輯、發行目的、價值體現,還是社會作用、法律屬性、大眾認知,都是不同的。並且在國際上針對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和普通的遊戲幣,也都不是同一個定性。
其次,在看這個2008年的《批復》原文中對於主體的定義,也是“個人透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重點是“玩家”,根據上下語境也能看出這裡的虛擬貨幣是遊戲幣的定義。
最後,上海稅務的這篇文章,也僅僅是以十分日常的「常見誤解」提醒性質的推文。並非正式的官方文件。如果真要針對虛擬貨幣課稅,也不會這麼兒戲吧?想必發這篇文章的小編也沒想到,還能被幣圈蹭了熱點,點擊量暴增了~
二、國內對虛擬貨幣課稅也不遠了
雖然郭律師剛剛分析了上海稅務要對虛擬貨幣徵稅只是個幣圈蹭熱點的烏龍事件。但也能反映幣圈對於徵稅一事的強烈反映。因為一但徵稅,不僅意味著要繳納一筆不小(通常認為是20%)的稅費,還意味著虛擬貨幣將被國家正式認可。
為什麼這麼說呢?大家可能有所不知,美國等西方國家對於徵稅這件事,是不會考慮是否為合法所得的,就算是走私販毒也要先繳稅。畢竟資本主義的政府,財政開銷基本上都靠徵稅。
但不同於美國等西方國家,我國目前不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的主流觀點和做法,都一致認為「應稅所得應具備合法性」。翻譯一下的意思是非法所得是不歸稅務局管的。所以,一但對虛擬貨幣徵稅,也意味著至少稅務機關已經認可了虛擬貨幣的合法性。
歸回主題。為什麼說國內對虛擬貨幣的課稅也估計不遠了呢?
其實早在2021年《9·24通知》發布之後沒幾天,就有國家稅務總局的工作人員和郭律師探討過針對虛擬貨幣開始徵稅的可行性。緊接著在10月的時候,國稅局旗下雜誌《中國稅務》刊登了一篇題為《防範虛擬貨幣帶來的稅收風險》的文章,試探社會各層的反映。
緊接著在2022年初開始就有部分地區的稅務機關開始針對幣圈大戶進行個人所得稅的稽查工作。一直持續到2023年,仍然不斷的有人被稅務機關稽查。
再加之目前不論是五部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還是七部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亦或是十部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都只是否定了虛擬貨幣的法定貨幣屬性,並沒有否定虛擬貨幣的財產或商品屬性,更沒有直接將之定義為非法財產。
所以,理論上而言,只要國家大方向一定,隨時都會向虛擬貨幣徵稅。而且在全球各國逐漸承認虛擬貨幣合法性,以及各地財政嚴重緊縮的大背景下,相信這一天的到來,也不會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