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發布報告某些加密貨幣交易的表格草案


美國國稅局發布了一份稅務表格的早期草案,供經紀商和交易所報告某些數位資產的銷售情況,從而深入了解國稅局如何對經紀商進行分類。

在周四發布的1099-DA 表格草案中,IRS 列出了經紀商類型:自助服務終端運營商、數位資產支付處理商、託管錢包提供商、非託管錢包提供商等。該表格還要求提供「數位資產地址」以及該資產是否為「非擔保證券」。

該形式源自於去年提出的規則,該規則規定加密貨幣經紀人將受到與股票和債券等更傳統投資經紀人類似的待遇。目前,納稅人需要對收益徵稅,並且可以在出售數位資產時扣除損失,但財政部表示,納稅人很難計算這些收益。

擬議的規則是2021 年通過的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加密貨幣語言,以增加經紀人對客戶加密貨幣活動的報告。

擬議規則的影響

加密貨幣創新委員會首席法律和政策官Ji Kim 週五在X 上發文稱,非託管錢包提供者被列為經紀人是「不幸的」。

Kim 表示:“除其他外,這沒有認識到錢包提供商作為軟體技術提供商,不了解所處理交易的性質,也不了解交易各方的身份。”

根據Gordon Law Group 律師事務所4 月9 日發布的消息稱,如果該規則最終確定,數位資產經紀商將每年向投資者發布該表格。經紀商將包括中心化和去中心化交易所、允許用戶交易數位資產的錢包和比特幣ATM。

「儘管加密貨幣社群可能會反對去中心化交易所(DEX)必須向IRS 報告,但我們預計IRS 在這項要求上不會靈活。DEX 目前不收集有關其客戶的稅務信息,但IRS戈登法律集團在貼文中表示,他們可能會辯稱,他們實際上「能夠了解」用戶的身份,並將執行「了解你的客戶」(KYC)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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