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最終被判四個月監禁,遠低於司法部要求的36個月。在審判期間,法官未同意延長刑期要求,並表示沒有證據顯示CZ曾被告知非法活動。 DOJ律師認為CZ企圖侵入美國金融系統,但法官對此持懷疑態度。辯方建議對CZ判緩刑,與BitMEX共同創辦人的判決相似。在最終量刑過程中,法官考慮到CZ在美國的合作態度和家庭價值觀,最終判處他四個月監禁。法官認為,CZ在失敗後有意願改過自新,需要一個合適和合理的判決。
主要來源:
DOJ attorney: CZ deliberately tried to tap US financial system. “Violating the law was integral to that endeavor; we’re not guessing here, Mr Zhao said that himself – ask for forgiveness, not permission”
— @nikhileshde@journa.host (@nikhileshde) April 30, 2024
https://www.theverge.com/2024/4/30/24144807/binance-Founders-sentencing-hearing-liveblog
編輯:吳說區塊鏈
CZ最終被判四個月監禁。遠低於司法部要求的36個月。
失蹤會全程:
CZ早早經歷了法庭審判,他正在與他的法律團隊就座。 CZ穿著深藍色的西裝,打著淺藍色的領帶,看起來很緊張。但由於法官的個人事務,失蹤會被推遲到9點:太平洋時間上午30 點/ 東部時間中午12:30。
第一則重磅訊息:瓊斯法官表示不同意司法部延長刑期要求。理查德瓊斯法官表示,他不同意司法部提出的加強量刑指南、將刑期從18個月延長至3年的要求,沒有證據顯示被告(CZ)曾被告知非法活動。
司法部律師辯稱,法官應該能夠推斷CZ知道非法活動,並引用了先前的案例,法官推斷被告知道非法活動。
瓊斯法官表示基本上同意緩刑辦公室的觀點。總級別為12,這將導致10-16個月的監禁和1-3年的監視居住。在最終裁決之前,現在將進行一級司法部、辯方和CZ的意見。
法官明確拒絕了司法部延長期限的刑期要求。司法部律師表示,CZ 企圖侵入美國金融體系。他說:“違反法律是其努力的核心,我們這裡不是在猜測,趙先生先生這樣說道——尋求原諒,而不是許可。”
DOJ 律師表示,CZ 主動投案應得到讚揚,但已經一點反應在承認罪行協議中。 「如果趙先生本著意圖且有意圖地規劃違反美國法律,則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並在此過程中致富之後,都不需要刑事面對……那麼就沒有人會刑事,而《銀行保密法》實際上將成為一紙空文。
DOJ 律師表示:“我們並不是在暗示趙先生是Sam Bankman-Fried 或他是一個怪物”,並補充說他們的建議不是針對CZ 這個人的。
司法部律師表示:「趙先生和幣安確實鼓勵了合規性的提升,但這是在幣安發現之後……這是他們應該做的……雖然值得稱讚,但在這裡並可以作為緩刑的懲罰理由。
法官:你們的建議是刑罰指南增加;這不會導致死刑不公?司法部:沒有任何一個防守方負有如此重大的責任;“我們認為這不會構成死刑不公……不公行為的嚴重程度。”
法官對司法部尋求更長刑期的論點持續表現出強烈的懷疑態度,要求提供具體的法律和其他問題。司法部律師繼續強調,評分必須反映嚴重性。
CZ對此並不滿意。他一直在聽司法部的發言,眉頭緊鎖,前額皺起,時不時地皺眉。
緩刑部門發言時,他們建議的監禁期為5個月,他們認為這足以震懾被告和其他人,「而不至於過於緊張」。這將是這個國家對此類行為的監禁期之一。
辯護方發言,「當我聽到政府在討論這裡的犯罪時,他們似乎沒有討論實際的犯罪,」那就是CZ承認沒有反洗錢程序。處罰違規是不相關的。
現在是另一位辯護律師發言,他說CZ的母親、兒子、姪子和姊姊都在場。他指出了支持CZ的信件,並提到CZ來到美國。他對比了另一個案例,其中一名被告花了4.5年時間抗議引渡:「[CZ] 沒有那樣做。他選擇來到這裡。 」
法官現在在詢問辯護律師問題,包括批准CZ是否會從繼續擁有幣安中受益權。
辯護方說他沒有控制權。
辯護方表示,所有當事人都支持減輕刑期(較輕的判決)。
法官:緩刑部門仍建議5個月,你同意嗎?
辯護律師:我同意,但我認為緩刑部分提到了5個月,然後列出了6個你可以考慮用來減少這期限的障礙。辯護律師建議CZ被判緩刑,而不是監禁——這一刑罰與BitMEX 聯合創始人亞瑟·海耶斯的判決非常相似,他在2022 年承認了同樣的行為,並被基礎上的軟禁和兩年緩刑。
關於先例和幣安自身歷史的來回討論進行了相當一段時間的討論;法官詢問辯護方是否在暗示幣安在沒有執法機構介入的情況下實施了KYC/AML;辯護方表示這至少是在「解決方案之前」很久了」。
辯護方再次指出CZ進攻美國,而不是留在防守區(司法部之前表示這值得讚揚,但另一種可能性是CZ成為逃犯)。
CZ發言了。他首先說:“我很遺憾”,並表示他想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他指出幣安已經實施了KYC/AML 程序,並且正在與美國政府合作。 “在我看來,在我卸任CEO之前,我想盡一切可能。”
「我所看到的關於你的歷史和特徵的一切都具有弱性質和積極性質,」法官說。法院承認他自願來到美國,之前沒有違反法律,並且他在與執法部門的合作中採取了「非常規矩和重大的一步」。但事件的性質是「令人煩惱的」。
法官表示,他閱讀了提交的每一封信(161封),因為「了解你是誰很重要」。這些信件描繪了一個被你的動力、熱情和乾勁所驅動的人,法官說:你冒著你所有淨資產的風險讓幣安取得成功。從信中也可以清楚看出,你是個敬業的家庭男人。
法官表示,CZ擁有遵守美國法規的人員、資源和“資金”,但他“在這個機會上失敗了”。法官表示:「經過這次慘痛的教訓,你有能力也有意願改過自新。」我認為,目前正進入實際的量刑階段。
法官再次拒絕司法部36個月的請求,“法院需要努力做出適當且合理的判決”,法官表示。法官最終判處四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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