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MiCA法案即將於2024年6月30日生效,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考慮在歐洲平台下架Tether的USDT。新法規要求使用未授權的穩定幣時受限,逐步引導用戶使用受監管的穩定幣。各成員國正在調整法規和監管框架,為法案實施做準備。 MiCA將推動歐盟市場標準化、增進監管水準並促進機構發展。法案挑戰包括高合規成本可能阻礙創新。 MiCA可能成為全球標準,將對其他司法管轄區產生影響。各國監管機構需要密切合作,以確保合規性並打擊違規行為。被視為加密貨幣領域的全球監管框架未來指向。
隨著《加密貨幣資產市場法規》(MiCA)即將於2024年6月30日生效,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如Binance、Kraken和OKX正在考慮在歐洲平台下架Tether的USDT。幣安(Binance)宣佈在MiCA生效後,限制歐洲經濟區用戶使用未經授權的穩定幣,逐步引導用戶使用受監管的穩定幣。儘管不會下架現有的未授權穩定幣,但其設定為「僅賣出」模式,以便用戶接入比特幣、受監管的穩定幣或法幣。
同時,各成員國正在調整各自的法規和監管框架以符合MiCA標準。一些國家已開始為MiCA實施培訓監管人員,並建立支援新法規執行的技術基礎設施。
歐盟Mica法案,大部分條款從2024年12月30日開始實施,一些特別條款提前到2024年6月30日,還有技術條款自2023年6月29日起生效。此分階段實施安排旨在確保市場有足夠的時間準備和調整,確保加密貨幣資產上市平穩過渡和社區發展。 (分階段,期限為12到18個月)。如下圖所示:
航空公司主要涵蓋以下幾個主要內容:
加密貨幣資產的發行、向公眾提供和交易平台交易的複雜性和披露要求; 加密貨幣資產代幣發行、資產參考代幣發行和電子貨幣代幣發行人的授權和監督要求,以及其運營、組織和治理要求; 加密貨幣資產發行、向公眾提供和交易中對持有人的保護要求; 加密貨幣資產所有者保護要求; 為防止非法資訊洩露、非法資訊洩露,確保資產市場公平競爭,防範和控制非法資訊洩露,確保資金安全。
Aiying艾盈會透過九大模組來解析Mica法案:
航空運輸定義和適用範圍加密貨幣發行的秘密和披露要求遊客請求他們保護投資者和客戶權益的措施要求防止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要求罪行國際合作與協調雲母法案或將產生影響雲母法案能否成為全球標準?
一、法案定義及適用範圍
1.歐洲雲母法案相關定義:
這裡補充一下《加密貨幣資產市場法規》(MiCA)對資產參考代幣(ARTs)和電子貨幣代幣(EMTs)、加密貨幣資產會話(CASP, 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s)設定了特定的金額和其他相關要求。以下是具體的金額和要求:
(1)資產參考提示(ARTs)
ART是一種穩定幣,其價值與多種貨幣、商品或其他加密貨幣資產掛鉤。 MiCA對ART的具體要求包括:
儲備金要求:發行ART公司必須持有足夠的資金,以確保遊戲的穩定性。儲備金應等於或超過發行遊戲的總價值。 金額限制:單一ART的日交易量不得超過500萬歐元。如果ART的市場價值超過5億歐元,發行公司需向監管機構報告並進行額外的合規措施。 基礎設施和報告:公司需要揭露詳細財務報表,確保每月向監管機構報告的預算和儲備。
(2)電子貨幣代幣(EMTs)
EMT 是一種穩定幣,其價值與單一法定貨幣掛鉤。 MiCA 對EMT 的具體要求包括:
儲備金要求:發行EMT 公司必須持有法定的貨幣,以確保代幣的有效性。儲備金應不大於或超過代幣的總價值。
金額限制:單一EMT的每日交易量不得超過5百萬歐元。如果EMT的市場價值超過5億歐元,發行公司需向監理機關報告並進行額外的合規措施。
(3)加密貨幣資產服務提供者(CASP)
需要遵守有關其治理、資產保管、投訴處理、外包、清算計劃(wind-down plans)、資訊揭露以及最重要的審慎要求的最低要求-CASP需要維持永久最低資本(「自有資金」):
交易平台需要維持最低永久資本(「自有資金」)為15萬歐元託管人和交易所(經紀人)需12.5萬歐元其餘所有CASP 都需要5 萬歐元
2、適用範圍
二、專案發行秘密及揭露要求
歐盟加密貨幣資產市場法規(EU)2023/1114在便利和揭露要求方面規定,透過詳細白皮書編寫和發布流程、嚴格的資訊更新要求以及規範的行銷資料,確保專案發行的市場便利,保護投資者的權益。以下為專案發行要求細則:
三、申請其義務
1、牌照申請
(1)申請資格: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申請並取得加密貨幣資產服務牌照。這包括公司要有健全的法律架構、良好的財務狀況、可靠的管理團隊等。 例如,公司建議法人實體或其他合法的企業。
(2)、申請文件:
公司在牌照時需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 公司名稱、法律實體、網站、聯絡資訊及實際地址。 公司的法律形式和程序。 詳細的營運計劃,描述計劃提供的加密貨幣資產服務類型及其行銷方式和地點。 請求文件。 公司治理結構描述,包括管理階層成員的歷史調查報告,確保公司信譽並具備公司的知識和經驗。 主要股東或成員身分資訊及其持股量,與其他股東信譽良好。 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程序、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措施、業務連續性計畫的描述。 資訊和通訊技術(ICT)系統此處安排的技術文件。 客戶資產和資金分離程序的描述。 客戶投訴處理程序的描述。
(3)、審核程序:
主管機關在收到詳細的申請資料後,需在指定期限內進行審核並做出決定。 一旦獲得授權,需要明確加密貨幣資產會話被授權提供的服務類型。 授權資訊需通知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並公開記錄在故障排除中。
2. 執照持有人的組織
(1)合規營運:
取得執照的公司需持續符合授權條件,並定期向主管機關報告營運狀況。 本公司需維持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及風險管理程序,確保其營運符合。
(2)跨境服務:
取得執照的公司可以在歐盟範圍內提供服務,而無需其在歐盟設立實體辦公室,但需通知並向歐盟主管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3)管理變更和業務擴展:
若公司管理階層發生變動,需立即通知主管機關,提供所有必要的資訊以評估其合規性。 若公司希望增加新的服務類型,需向主管機關申請擴充版牌照,並補充更新相關資訊。
(4)定期監督和檢查:
主管部門有權進行現場檢查,要求提供與營運相關的任何信息,以確保公司持續合規。 公司需要配合主管機關的檢查,並提供所有必要的營運資訊和數據。
(5)違規處理:
主管機關可在特定情況下撤銷公司的牌照,包括但不限於: 授權後12個月內未使用。 連續9個月未提供加密貨幣資產服務。 透過不正當手段獲得授權。 任何人士或實體因本條款或任何條文而引致的損失,均屬本條例所訂罪行。 嚴重違反法規,包括違反客戶服務和市場危機相關規定。
四、保護投資者和客戶權益的措施要求
1. 投資者權益保護
(1)資訊公開:
發行加密貨幣資產公司必須提供詳細、準確的預算信息,讓投資者超越購買的含義,有哪些風險和收益。 該計劃包括股權激勵計劃、資產設計細節、交易和分配方式、潛在風險等。
(2)公平對待:
該公司必須保證其在交易過程中不會被轉移,因此在下面的章節中,我們將討論這一問題。 本公司嚴格遵守待遇政策,必須對薪酬材料和薪酬材料進行明確說明,確保公開和公平。
(3)風險揭露:
公司必須充分說明所有可能的風險,包括技術風險、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讓投資人清楚投資風險。
2. 客戶資金保護
(1)獨立託管:
公司必須把本集團的資金和公司的資金中心化起來,確保本集團的資金安全。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公司挪用客戶資金,並在公司出問題時保護客戶的利益。
(2)賠償責任:
如果公司出現問題或違約,必須有明確的賠償和補償機制,確保客戶能及時獲得賠償。 公司需要利用資源並安排賠償。
(3)公開定價:
公司必須公開所有的收費標準和費用,確保客戶知道具體情況並同意支付具體費用。 我們已經應該在公司網站明確位置,確保公開。
3.投資者適當性評估
(1)客戶資訊收集:
在朝著有利於管理客戶資產或流程的目標前進的過程中,專案需要收集各種數據,包括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和財務狀況。 該計劃旨在評估資產組合的適合性,並提出建議本集團的投資目標和風險偏好。
(2)風險警告:
該計劃需要向客戶明確告知資產的相關風險,包括風險波動、流動性風險和暫時損失風險。 您需要了解的是,不受傳統利害關係人賠償計劃和計劃約束的保護。
(3)定期評估:
該計畫需要定期(每兩年)對董事會的適當性進行評估,確保其建議和服務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
4.客戶投訴處理
(1)投訴處理程序:
公司必須有有效的處理程序,確保能夠及時、公正地處理。 顧客可以向公司提交投訴,公司需要提供法律服務,並記錄所有投訴和處理。
(2)投訴檢舉:
公司必須向其網站公開投訴處理程序細節,讓客戶了解投訴流程和解決途徑。 本公司同意調查所有投訴,並最終通知客戶。
五、防止內線交易和市場操縱要求
1.內線交易防範
(1)內線消息定義:
內部幕資訊揭露是指那些未公開的、與一個或多個加密貨幣資產或發行者直接或間接相關的信息,如果公開,可能會產生重大影響。
(2)內線交易的禁止:
持有資訊的人不能向他人揭露他們先前所持有的加密貨幣資產,不能向他人推薦或進行加密交易。持有資訊的人不能向他人揭露他們先前所持有的加密貨幣資產,而是在國家職業或職務範圍內進行的揭露。
(3)處罰措施:
若發現內部交易行為,相關機構有權對涉事個人或公司進行調查,並依法規進行管轄,包括罰款、禁業等。
2.市場監管
(1)市場操縱定義:
市場操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行為:
製造虛假供需訊號,影響加密貨幣資產價格。 透過假交易、假訊息傳播等手段,操縱加密貨幣資產價格。 利用市場地位,直接或間接買賣價格,或製造不公平的交易條件。
(2)典型市場操縱行為:
例如,透過大量買賣幹擾交易平台的正常運作,製造虛假跡象。 在媒體或網路散佈虛假或虛假訊息,影響加密貨幣資產價格。 利用其在市場上操縱的貨幣價格,直接或間接操縱資產價格。
3. 預防和檢測機制
(1)注意事項:
加密貨幣資產項目需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以防止市場管理行為的發生。這些系統包括監控交易活動、偵測異常交易行為等。
(2)檢測與報告:
任務發現可疑交易行為後,應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這些報告需包括所有相關信息,如交易訂單、交易平台的運作等。 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將制定技術標準,協助計畫更好地履行這些預防和檢測義務。
(3)跨境合作:
對於跨國市場操縱行為,相關國家的主管機關需進行協調合作,共同打擊市場支配行為。
六、違反條款
1. 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
(1)違規行為範圍:
法規明確規定需管轄的違規行為,包括未遵守規定發布的信息、未遵守市場管理和內線交易的禁止性條款、不配合調查等。
(2)處罰措施:
公開聲明:主管機關可以發布聲明,說明違規公司或個人以及他們的違規行為。這相當於在全市場「點名批評」。 整改:要求違規者停止違規行為,並可再次修正。這類似於讓違規者「立即改正錯誤」。 罰款:對自然人(個人)和法人(公司)處以罰款,罰款金額根據違規的嚴重程度和獲得的非法利益計算。例如: 個人的罰款最高可達70萬歐元。 公司對公司的罰款最高可達500萬歐元,或其年營業額的5%。
(3)特別嚴厲處罰:
如果是特別嚴重的違規行為,例如多次違規或嚴重影響市場穩定,主管機關可以:
暫時或永久禁止相關人員繼續從事加密貨幣資產相關的管理工作。 撤銷或暫停公司的經營許可證。
2. 處罰決定的公佈
(1)公開:
每一個處罰決定,主管機關須在官方網站上公佈。這相當於“公開通報批評”,讓所有市場參與者知道違反行為和處理的結果。
(2)保護隱私: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公佈違反者聲譽導致不成比例的損害,或對公佈的調查,主管部門可以匿名公佈或暫緩公佈的管轄決定。
3. 禁止和其他處罰的實施
(1)執行要點:
要求依國家有關規定處理侵權行為,並處以罰款,這是違反《刑法》的規定。
(2)主要用途:
接受歐盟的製裁,用於公共支出。
4. 採購權
(1)貨運程序:
被處罰者有權對處罰決定進行上訴。目前正在像是“有訴求”,他們可以透過法院對處罰決定提出異議。 如果申請人被拒絕或處理六個月,申請人也有權提供產品。
七、國際合作與協調
透過這些合作與協調措施,聯盟希望確保資產管理和合規性。透過與其他國家的監管機構密切合作和資訊共享,並協調跨國違規行為。
1.成員國之間的合作
(1)歐盟內部的合作:
各國監管機構需要緊密合作,確保跨國駕駛者遵守相同的交通規則。這就像不同國家的交通警察需要互相配合,確保跨國駕駛者遵守相同的交通規則。
(2)資訊共享:
各國機關必須及時及時提供訊息,特別是在發現錯誤的行為或需要調查時。就像警察局之間需要快速傳遞有關嫌疑人的信息,以便及時處理。
2.與非歐盟國家的合作
(1)與非歐盟國家的合作:
歐盟海軍的監管機構需要與非歐盟國家的監管機構簽訂合作協議,以便交易所資訊和共同執法。可以確保某些國家的資產交易能夠得到有效監管,就像國際警察合作監管機構一樣。
(2)資訊交易所的安全性:
這些合作協議必須確保資訊交易所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敏感資訊外洩或被分享。這就像不同國家的警察在分享情報時,確保這些情報不會被恐怖分子或犯罪者取得。
3.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和歐洲銀行管理局(EBA)的角色
(1)協調和促進合作:
ESMA和EBA負責協調歐盟各國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制定標準化的合作協議和資訊交易所程序。就像國際刑警組織(國際刑警組織)在各國警察之間協調的行動一樣,確保我們都按照同樣的標準和程序來辦事。
(2)制定技術標準:
ESMA和EBA將制定技術標準,確保資訊交易所的格式和內容一致,以滿足各國政府使用。現已開始像是製定一個統一的語言,讓不同國家的警察能夠了解和使用共享的資訊。
4.處理跨境問題
(1)跨國調查與監督:
在處理跨國資產違規行為時,羅馬尼亞政府需要共同調查和調查,這類似於美國政府執法部門對跨國資產的監管。
(2)解決合作問題:
如果一個國家的監管機構拒絕合作或沒有及時表示資訊請求,其他國家可以將問題上報給ESMA或EBA,由它們來協調解決。我就像是把問題提交給國際刑警組織,請他們出面協調解決。
八、Mica法案或將產生影響
影響1:下架隱私費
: 內建內建功能的資產(如Monero、Zcash等「隱私資產」),只有CASP機構能夠辨識代幣持有者及其歷史,才能被允許交易平台。由於這在事實上無法實現,預計歐盟監管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向用戶提供該產品並架設隱私。
影響2:已取得歐洲相關牌照的CASP將更容易取得Mica的牌照
已經根據國家框架獲得的牌照的CASP將受益於簡化的MiCA授權程序,並有多達18個月的時間獲得最終的MiCA許可證。例如,德國受監管的託管人可能會受益於這些簡化程序和學習前提。然而,只有當MiCA許可的CASP有機會透過歐盟單一市場許可在整個歐盟單一市場提供服務。這就是為什麼大多數加密貨幣企業會盡快申請MiCA授權。
影響3:統一歐洲大市場
MiCA法規將實施統一監管、提升監管水準和推動機構化發展。第一,歐盟的加密貨幣公司如果想要為整個歐盟市場提供服務,必須向每個國家的監管機構申請,導致成本高且繁瑣。在MiCA下,相同的綁定歐盟要求將適用於所有27個成員國。一旦一家公司在一個國家獲得MiCA許可證,它就能夠透過「跨區許可」在整個歐盟單一市場提供許可服務。
影響4:離岸公司將受益於歐盟企業
MiCA 生效後,離岸、未受監管的公司將主動聯繫歐盟。 即使外國企業在歐盟用戶主動聯繫下也可以遵循監管的規則,這意味著MiCA 監管的企業可以不受監管的海外競爭對手的威脅,從而獲得更多的歐盟信用。
影響5:MiCA促進機構參與,歐洲銀行加速佈局
MiCA 旨在簽署歐盟市場採用和活動增加。根據Bloomberg 數據,4% 的歐洲機構資金承擔於資產。監管的注意事項是阻止機構進入這一領域的主要考慮之一。預計在未來48 個月內,歐洲主要銀行將推出託管、交易,或電子貨幣代幣或資產代幣的發行。
影響6:MiCA對穩定幣發行商的影響
MiCA 的新監管規則將為以Tether為代表的穩定幣發行商帶來重大合規挑戰,尤其是考慮到Tether 一直未能完全公開其儲備金狀況和構成,也未接受過權威獨立機構的全面審計。 Tether 也曾成交量入多起訴訟和調查,包括與美國總檢察長辦公室達成1,850萬美元的訴訟,以及被美國司法部傳聞調查涉嫌銀行詐欺、洗錢和非法營運等罪名。未來,以Tether為代表的穩定幣發行商將面臨更大的合規改革成本。
針對這些挑戰,Tether積極推動自我合規進程,與歐盟監管機構建立合規合作關係,為市場信譽和競爭力提供保障。面對日益加深的監管要求,Tether 受到歐盟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Tether 最近宣布將與全球大型會計師事務所BDO International 的分公司合作,負責審計並證明報告,並計劃將審計報告的發布頻率從每季改為每月。
在MiCA的框架下,穩定幣發行將以避免合規和透明。 Tether等穩定幣發行商需要加速合規進程,以適應新的監管環境,在歐盟市場中保持競爭力。
影響7:MiCA 對Defi的影響
MiCA 適用於企業—自然和法人以及「某些企業」。 「某些企業」可能包括未正式成立的實體,但歐盟已澄清,去中心化DAO 和協議不是這次新增的目標。 MiCA 第22段澄清,「如果加密貨幣資產服務以完全去中心化的方式提供,則不應在該範圍內實施。」這一核心聲明得到了歐盟委員會和議會關鍵官員的公開聲明支持。
然而,細節決定成敗。法案當中提出即使部分活動或服務是以去中心化方式執行的,MiCA也是適用的。這意味著,如果DeFi專案中某些部分或環節不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則仍需遵守MiCA的相關規定。
是不大於程度的去中心化(技術、治理、法律等)才能不在範圍內?是不約而同的消費判斷,我預期一些執法和訴訟案件會圍繞著這個問題。歐盟通常不太願意在其他國家強制執行他們的法律,如果有些DeFi計畫在名義上說是去中心化,但實際上卻是中心化的,而且歐洲地區或向歐盟用戶提供服務,歐盟會特別關注。
DeFi專案如果想要離開可以選擇:
證明完全去中心化(高門檻) 歐盟用戶
不過,歐盟在製定針對傳統金融公司法規的時候,把真正的去中心化DeFi計畫排除在外,這是值得關注的。如果MiCA某些內容能成為全球標準,那將是一大好消息。
影響8:挑戰與事宜
然而,MiCA的實際成功取決於歐盟監管機構制定的12-18個月的實施標準和執法實踐。一些監管機構已經開始為行業參與者提供一系列的技術實施指南,其中包括最新的技術開髮指南、最新的操作指南和即將發布的新功能。
影響9:高合規成本與創新受阻
就像香港最近的情況一樣,合規成本太高,企業出逃,而Mica的合規成本同樣會讓穩定幣發行者繞過歐盟,交易所信徒披露要求和責任過於繁重,無法為消費者帶來好處,使其產品相比離岸競爭對手缺乏競爭力。歐盟消費者要么被切斷創新,要么繼續使用(並暴露於)最大的離岸流動性和實用性礦池。此外,監管機構可能會認為大多數NFT和DeFi專案實際上在MiCA的範圍內,需要遵守——這是當前MiCA前言仍然開放解釋的一扇門。將不可避免地導致團隊和資源遷移出歐盟。
九、雲母法案能否成為全球標準?
MiCA 潛力成為加密貨幣領域的GDPR,即全球廣泛採用的監管標準,但尚未形成規定。
不可否認,MiCA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特別是那些金融監管和經驗不足的國家,將對其加密貨幣資產產生重大影響。在最近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對加密貨幣用途和「全球穩定幣安排」的建議中,許多概念已經受到MiCA 的啟發。
歐盟市場是世界上最大的內部市場,擁有4.5億相對富裕的消費者。憑藉其市場規模,MiCA將推動許多公司採用MiCA的營運標準,甚至可能在國際範圍內適應,以保持全球營運和產品的一致性。歐盟監管標準在全球多個行業已被證實,從化學到農業再到技術,這一現像被哥倫比亞法學院教授Anu Bradford稱為「布魯塞爾效應」。
: Polygon式美國商品交易委員會(CFTC)委員Caroline Pham警告說:“美國在國內市場提供監管部門的幫助,像MiCA這樣的全球監管框架可能會填補這一空白。”
隨著美國加密貨幣資產監管的持續嚴格,預計MiCA標準的全球影響力將越來越大。
然而,最終的MiCA其實才是關鍵,大部分實際執行工作仍在進行中。如果MiCA被證明是對產業、消費者和監管機構都可以執行的,它就不會產生全球影響。否則,許多司法管轄區可能會選擇完全不同的政策路徑。
在FTX完全崩盤後,甚至最堅定的加密貨幣極端主義者也不得不承認,需要各機構合理監管來推動該領域向前發展並防止最嚴重的詐欺行為。
就目前艾盈艾盈這幾年對各地區法案的研究,MiCA法案應該符合我們所看到的最全面的加密貨幣資產監管框架。應該給很多其他國家去借鏡和參考。艾盈會持續關注法案的更新,最新消息我們將在艾盈官網進行動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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