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維持SEC對幣安的「大部分」指控

美國聯邦法官維持了SEC對Binance的大部分指控,認為該公司可能提供了未註冊的投資產品,違反了反詐欺規定。判決認為該機構的大部分論點都是合理的,並駁回了Binance提出的某些論點,這些論點也被其他法官駁回,例如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意味著SEC無權完全監管加密貨幣行業。 此外,法院還認定,​​Binance創始人、前首席執行官CZ目前正在監獄服刑,他在另一起案件中受到了司法部對Binance的指控,鑑於他對Binance的控制,他可能要對Binance的違規行為承擔個人責任。不過,法官也駁回了與部分指控有關的某些申訴。 法官Amy Berman Jackson的裁決指出,這些指控不符合豪威檢驗標準。 Jackson法官也駁回了與BNB二次銷售和Binance的簡單賺項目有關的指控,但針對Binance的Earn Vault的指控仍將繼續。在13項指控中,只有一項指控(與BUSD銷售有關)被完全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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