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V 的定義與分類之爭:誰擁有最終話語權


Flashbots創辦人Tina在推特上指出,關於MEV(可提取價值)的討論混亂不堪。不同觀點對MEV的定義進行爭論,Fastlane CEO Thognad認為MEV問題沒有解決方案,Flashbots顧問Nathan Worsley則主張應限定MEV定義。以太坊研究團隊認為,系統內部特權位置提取的價值都應算是MEV。 Tina提到,MEV分類的GitHub討論未達成一致,建議複啟討論以理清定義。她強調,MEV的定義和分類需要更有系統的理解,包括提取價值的區分以及對良好與惡劣MEV的界定。

Flashbots 的創始人Tina 在推特上表示,MEV 這個詞已經被補了,99% 關於MEV 的討論都隨意使用這個術語,或者是用來描述產品能解決的問題,或者是批評他們不喜歡的以太坊那麼MEV 的定義到底應該包含潛在的可提取價值,還是實際提取的價值?是所有的提取行為都算,還是只有害蟲的提取才被視為MEV?

各方觀點:MEV 的定義之爭

時間拉回到上週,Fastlane 的執行長Thognad 在推特上發表了關於MEV 定義的觀點。他認為MEV 問題根本無法解決,因為隨著研究的深入,有新的價值方式支持並納入MEV 的定義中,使得這個定義不斷擴展。這一觀點引發了社區的討論。

對此,Flashbots 的顧問Nathan Worsley 表示,應該將MEV 的定義僅限於在區塊鏈最終成為共識部分之前,區塊鏈提議者能夠觀察並利用的價值。如果定義過於廣泛,將導致管理的複雜性。然而,Thognad 認為這種限制只關注了MEV 中支持者的角色,而忽略了其他可能的價值實現方式。

以太坊研究員團隊加入討論,他認為MEV 是可以從系統內部的特權位置提取的任何價值。 Thognad 進一步細化了這一點:任何玩家如果在系統內部有特權位置,並透過這個位置積極地利用系統漏洞或設計缺陷來獲取超過參與者玩家所能獲得的額外價值,都應被視為MEV。並提出了一個「零MEV」的基線設想,即如果一個區塊構建者僅從公共交易礦池中遵循交易費用和時間順序選擇交易來構建區塊,而不進行任何其他操作,則這應被視作零MEV。 mteam 回應稱,由於區塊鏈是多個的,網路速度和連接品質存在差異,不同節點可能看到的交易順序和內容有所不同,因此很難設定統一的標準。他,認為唯一有用的定義是「恐龍的MEV」。

Tina 轉發了mteam 在討論中提到的問題:MEV 是否應被視為理論上可以從區塊鏈系統中提取的價值,而REV(Realized Extractable Value)則作為與理論價值相區分的實際提取價值。蒂娜指出推特上關於MEV 的討論通常會忽略MEV 的正式定義,更多是基於個人觀點和便利性,方便使用這個術語,導致了市場對MEV 的定義和理解的嚴重混亂。

Tina 進一步提到,一個關於MEV 分類的GitHub 問題討論(已於2021 年12 月關閉)可能會闡明MEV 的定義和分類提供系統性的解決方案。並考慮是否應重新開啟此討論,以便更好明確MEV 的定義和分類,從而推動對MEV 更深入的理解。

關於MEV 分類的討論

雖然這個GitHub 討論未能達成上述最終的統一結論,但它提出了多個方向來改進MEV 的定義和分類。可分為以下幾個關鍵點:

如何區分地區潛在的可實現的價值與實際已實現的價值:

可價值提取(Extractable Value):是指在區塊鏈的當前狀態下,透過分析上一個區塊的交易,可以識別出所有可能的價值機會。這包括透過交易重排序、插入等方式理論能夠實現最大的價值。

已提取價值(Extracted Value):是指在特定區塊中實際提取的價值,即礦工或其他參與者透過實際操作(如交易重排序)所獲得的價值。這是一個實際的、可量化的價值。

如何區分MEV的好與壞:

例如,套利操作透過幫助市場達到平衡可能被視為「好的MEV」,而操縱交易順序造成市場滑點或不公平交易則被視為「壞的MEV」。此類區分有助於識別MEV 的社會影響,並針對不同類型的MEV提出相應的對策。

重新定義術語:

一些參與者已經提議引入新術語,例如實現的提取區分(REV),以明確實際提取的價值和理論上的可提取價值。黑暗MEV(Dark MEV),以描述那些難以檢測的控制器行為,例如透過史丹佛的市場幹預進行的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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