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該定義為消費品嗎?

來源:區塊鏈騎士

美國數位商會(TDC)呼籲國會通過立法,將某些不可替代通證(NFT)定義為消費品,使其免受聯邦證券法的約束。

在此之前,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近的執法行動引發了越來越多的擔憂,包括向NFT市場Open Sea發出Wells通知。

在9月10日發布的聲明中,美國數位商會認為,數位藝術品、收藏品和電玩資產等為消耗性使用而創建的NFT不應被歸類為金融產品。

相反,美國數位商會認為這些通證應被視為傳統消費品。

該組織強調,購買NFT通常是為了個人使用,而非投資目的,偶爾轉售牟利並不能轉化為證券。

聲明中寫道:“TDC的《2023像素到政策》報告發現,許多NFT應用顯然不是作為投資合約或投機金融工具設計的。”

美國數位商會也強調,與傳統收藏品或藝術品一樣,NFT的二級市場特徵本質上並不會使其成為金融產品。

美國數位商會的呼籲是在SEC針對NFT平台採取一系列行動之際發出的。

最近針對Draft Kings和Dapper Labs等公司的訴訟引起了數位資產產業的警覺,人們擔心過度監管可能會扼殺創新。

SEC最近對最大的NFT市場之一Open Sea採取了執法行動,進一步加劇了人們的擔憂。

美國數位商會表示:“SEC主席Gary Gensler的強制監管方法並不妥當,已經危及了無數依靠NFT維持生計的人們。”

美國數位商會警告說,目前缺乏明確的立法正在將NFT創造者和公司推向海外,因為那裡的監管可能更加有利。

美國數位商會目前正在敦促美國國會,讓其澄清消耗性使用的NFT不應屬於證交會的管轄範圍。

同時,該組織也發布警告,說明了持續的不確定性可能會損害該行業和更廣泛的美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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