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院最近的一項裁決對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產生了影響,特別是那些涉及以太坊(ETH)流動性質押的組織。
加州法院今天裁定,根據加州法律,管理Lido 流動性質押協議的Lido DAO 被歸類為普通合夥企業,這意味著其成員可能對該組織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該案由Lido DAO 原生代幣(LDO)投資者Andrew Samuels 向法院提起,他聲稱這些代幣在法律上應被視為未註冊證券。
美國法官文斯·查布里亞(Vince Chhabria) 的裁決證實了Lido DAO 作為普通合夥企業運營和運作的觀點,使其成員面臨DAO 行為的潛在責任。
Andreessen Horowitz (a16z) 顧問Miles Jennings 表示,這項決定對DAO 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這項裁決本質上是對去中心化結構可以逃避法律責任的觀點提出質疑。
a16z 以及包括Dolphin、Paradigm 和Dragonfly 在內的其他投資公司都因參與Lido DAO 的貢獻而被成交量入該裁決。
加州法院裁定以太坊流動性質押解決方案Lido 將被視為法律實體的貼文首先出現在《Daily Hodl》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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