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近日宣布已最終確定指導方針草案,將從2025年6月開始,允許國內的非營利性公司和虛擬資產交易所(交易所)在遵守特定規則的前提下出售其持有的虛擬資產。 根據新規,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例如需接受外部審計、設立內部捐贈審查委員會)可以出售收到的虛擬資產捐贈(要求即時兌現且僅限主流資產),交易須通過國內韓元交易所賬戶進行。註冊的虛擬資產交易所則被允許出售部分自有持有的虛擬資產(僅限市值排名前20的主流資產)以支付運營費用,但設有每日銷售限額,並禁止通過自家交易平台進行銷售。 同時,FSC計劃在5月底前為非營利組織與交易所間的虛擬資產交易建立客戶驗證措施,並正在修訂交易支持(上幣)的最佳實踐規則,以防止市場操縱(如“上幣拉盤”)和應對“殭屍幣”、“ Meme 幣”等帶來的市場不穩定風險。此外,計劃在下半年允許向上市公司和註冊專業投資者發放實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