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基建法案中加密貨幣部分的總結

拜登政府最近正在通過一項一萬億美金的基礎建設法案,其中有一些條款涉及到加密貨幣行業。 Compound 的首席顧問律師Jake Chervinsky 在推特上對此做了一些總結和提醒,簡單翻譯了一下,下面是中文:

1/ 美國基礎建設法案的情況是這樣的。

增加了一個新條款,擴大了稅法對 “經紀人(broker)” 的定義,幾乎涵蓋了加密貨幣中的每一個人,包括礦工等非託管人(non-custodial),迫使他們都要對用戶做KYC。

這不是一個演習

2/ 該法案擴大了“經紀人” 的定義,涵蓋了“任何(為獲得報酬)負責並定期提供任何實現數字資產轉移服務的人。”

之前的草案裡寫“即使是非託管人(even non-custodial)”,並明確包括去中心化交易所(DEX)和P2P 市場。

3/ 這個定義非常廣泛,如果按字面意思理解,它幾乎可以適用於美國加密貨幣行業的所有經濟參與者。

這包括 PoW 礦工和PoS 驗證者,因為“提供服務以實現數字資產的轉移以獲得報酬” 似乎都適用。

4/ 它也可能包括大量的DeFi 市場參與者,如 流動性提供者(DEX LPs)、清算人、協議治理人(governors) 等。

根據“為獲得報酬(for consideration)” 的含義,它也可能擴展到非經濟參與者,如節點運營商或錢包開發商。

這個範圍可能是非常大的。

5/ 稅法要求經紀人遵守國稅局(IRS)的報告要求。最重要的是,他們必須給客戶提供1099 表,並將其提交給國稅局。

為了填寫1099 表,經紀人必須收集客戶數據,包括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

6/ 這意味著經紀人必須對客戶做KYC(了解客戶),以遵守IRS 的報告要求。

因此,該條款的功能是監視任務,就像Mnuchin 部長在特朗普政府的最後幾天提議的那樣。

和以前一樣,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想法。

7/ 了解加密貨幣的人已經知道,用戶是匿名的,接入是無許可的。

像礦工這樣的非託管者簡直不可能獲得他們需要的信息來弄1099 表。

在實踐中,這有可能意味著在美國事實上禁止採礦。

8/ 這聽起來很瘋狂,但它真的有可能發生。

大多數加密貨幣立法都不了了之,所以很容易被忽視。這一次不會。

這項規定是兩黨和其他受歡迎的基礎設施法案的一部分,該法案正在國會中迅速推進,並極有可能通過。

9/ 你可能會問,加密貨幣與基礎設施有什麼關係?

該法案必須包括“支付(pay-for)” 條款,為新的支出籌集收入,以便在整體上實現收支平衡。 “經紀人”的定義是參議院起草的該法案裡的支付條款之一。

10/ 在這樣的法案中,有三種主要方式來提高收入:增加現有的稅收,增加新的稅收,或改善稅收的遵守情況。

據稱,這屬於第三類,使人們支付他們已經欠下的稅款。國會認為加密貨幣充滿了逃稅者。 (並非如此。)

11/ 基礎設施法案估計將花費超過1 萬億美元。國會評估新的“經紀人”定義可以帶來280 億美元的新增稅收。

我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得到這個數字的,也不知道這怎麼可能計算出來。

不管怎麼說,不應該用這種方式去弄一個新法規。

12 這是一個被嚴重誤導的條款,如果被採納,對美國利益的傷害將遠遠大於好處。

我給你講講我的五大理由。

首先,通過一項實際上不可能遵守的規定是違背邏輯的,除非目的是要扼殺這個行業。

13/ 第二,這將是一個巨大的外交政策失敗。

在中國犯了迫使礦工離開他們國家的地緣政治錯誤之後,我們中的許多人都希望美國能在這個關鍵領域佔據市場份額。

我們不能重蹈中國的覆轍。我們必須留在遊戲中。

14/ 第三,這行不通。每增加一美元的稅收,我們就會損失兩美元(或十美元),因為美國的加密貨幣行業會關閉或轉移到海外。

隨著越來越多的用戶在不受監管的平台上“暗度陳倉”,國稅局非但不會弄清楚應繳稅的加密貨幣收益,反而只會知道得更少。

15/ 第四,它打破了我們與FinCEN(譯註: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 的討論。

自從拜登總統上任以來,FinCEN 已經在加密貨幣反洗錢監管方面做了大量紮實的工作。我們應該保持這一進程,而不是通過稅法的後門偷偷加入KYC 來切斷它。

16/ 第五,它將對公民權利造成的負擔是不可接受的。

我們的4A 隱私權限制了政府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多少監控,而在後SolarWinds(譯註:美國軟件公司,曾遭受攻擊導致重大數據洩漏)時代,我們最不需要做的就是將更多敏感信息暴露在安全漏洞中。

17/ 那麼,我們能做什麼?

首先,不要驚慌。這項規定還不是最終的,仍然可能被修改。

即使它按原樣通過,最早也要到2023 年才能生效,所以至少我們有時間在國會或法庭上嘗試撤銷它。這可能是一場漫長的鬥爭。

18/ 如果你是美國公民,給你的國會議員打電話,特別是參議員Portman,如果你在俄亥俄州的話。

在我們抵擋了FinCEN 和FATF 之後,如果還有人說“這麼做是沒用的”,我就要瘋了。

19/ 如果你是一家美國加密貨幣公司的領導人,並且還沒有參與其中,請聯繫我或@BlockchainAssn 的團隊(在給你的國會議員打電話後)。你的發聲是特別重要的。

最後,請大家給@coincenter 捐款。他們可能需要它。

20/ 就我而言,像往常一樣,我將與@BlockchainAssn、@fund_defi 和其他人合作,提起訴訟,挑戰該條款,如果事情發展到這一步。

我不認為法院會樂於看到一條強迫非託管者(替國稅局)監視美國公民的法律。

21/ 事情進展很快,這可能會讓人感到害怕。

但是,正如此前FinCEN 的提案一樣,我們驚訝地看到,看到整個行業在本周齊心協力地反對這一點。我們確實有一些最好最聰明的人站在我們這邊。

請繼續關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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