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NFT的阿喀琉斯之踵

算是姍姍來遲的風潮,但是國內加入NFT的隊伍最近是越發龐大。此前阿里旗下的支付寶與敦煌美術研究所及動畫《刺客伍六七》,共同推出基於螞蟻鏈發行的“NFT”版付款碼皮膚後,上個月騰訊PCG旗下的NFT交易軟件“幻核”APP正式上線,並且首期限量發售300枚“有聲《十三邀》數字藝術收藏品NFT”。

就在9月6日,连电影杂志《看电影》都将他们知名的“午夜场”杂志封面做成了NFT进行了发售。几乎也是同一天,电影导演王家卫也推出其首个电影 NFT作品《花样年华 – 一剎那》,并将于10月9日登陆苏富比香港秋拍。具体内容为《花样年华》首天拍摄中的未披露剧情片段,仅发行过一版,NFT时长1分钟31秒。

《花样年华 – 一剎那》预告版截图

顯然,在“元宇宙”突然在全球範圍內成為熱門概念與資本寵兒之後,被視為虛擬內容交易重要一環的NFT也繼比特幣暴漲之後再次搭上了順風車。但國內的情況又多少有些不同,因為不論是持有和使用虛擬幣事實上都是被明令禁止的,從而導致國內的NFT產品大多都包裹著版權保護、文創產品、數字收藏等外衣,並且多數都使用的是平台私鏈與法幣結算。

一場狂歡背後更像是一種害怕錯過風口的憂慮,而那些花幾十上百塊就買了個支付寶皮膚或是許知遠語錄的人,可能原以為買到即賺到,但讀過用戶協議才會發現其實連所有權都沒有,更別提升值轉賣了,論被割韭菜,國內絕大多數普通用戶確實是偶爾遲但從未缺席。

NFT解決數字藝術難題,也充滿了投機趣味

NFT(Non 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貨幣)到底是什麼?

区块链作为一种数字技术,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已经有不少新媒体艺术结合应用的讨论,不过直到去年下半年,随著比特币热潮,这个话题才引起人们真正的关注。

相較於同質化代幣,NFT用區塊鏈去中心化技術,一件既然存在的數字藝術品,無論它是一張圖片、動圖、一條視頻,還是一首歌或者一條社交媒體發文,其實都不等於NFT。但賣家需要將其區塊鏈化,創建一個“副本”,記錄在這個區塊鏈的賬本上,成為一份合約(contract)。那個存在於區塊鏈上的合約,才是NFT 的“本體”。

而這個創建NFT 的過程,其實就是將一個既然存在的數字事物存放並永久記錄在區塊鏈上的過程,也很形象的被稱為mint(鑄造)。

NFT使得原本被稱為虛擬、數字的產物,成為了一個可以永久擁有、保存、追溯的虛擬資產。

NFT「鼻祖」——賣出4200個以太坊的CryptoPunk

區塊鏈去中心化的本質,讓NFT的擁有者在擁有時不需要倚賴任何一個某天可能消失或改變的權力機構。如果以當代藝術市場的情境來解釋,NFT使得作品不需要經過任何一間畫廊甚或藝術家本人的驗證,就可以在二級市場中自由轉賣,更為重要的是不用擔心真偽的問題,因為一切交易記錄都被記錄在了鏈上,任何人都可以查看。

拍賣公司佳士得在今年3月11日剛剛結束了首次的NFT藝術拍賣,來自美國南卡羅來那州的數字藝術家Beeple的NFT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在拍賣中打破紀錄,成為在世藝術家的價格第三高作品。而Twitter創辦人Jack Dorsey,也把他自己發出的第一條推特放在NFT市場Valuables上拍賣,截至目前的最終出價是1630.58個以太幣,約合290萬美元。

對於數字藝術作品來說,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不具有交易價值最大的問題在於如何證明其所有權,換句話說就是像實體藝術品一樣,誰來鑑別其真偽。

而這也是NFT的真正價值所在,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通過區塊鏈技術,解決數字藝術從生產、交易到儲存的一系列問題,即便“無限複製”與隨意使用的本質依然無法改變,但NFT的出現起碼解決了所有權的問題。從而讓不斷興起的數字藝術真正產生相對應的交易市場,使得相關藝術家能從中獲益。

SuperRare NFT平台的創辦人John Crain就表示,許多的數字藝術家的創作並不適合傳統的當代藝術商業模式,他們不曾去巴塞爾博覽會,卻在GIF社群上十分活躍。以前這個群體沒有辦法商業化他們的創作,只能發展在網路上販售圖案T恤上等零星商業行為。現今透過NFT技術,加上市場熱錢的流入,將會帶動更多的創作能量集中在適合結合NFT技術的數字藝術創作,進而提高此一領域的總體質量。

目前NFT熱潮同樣引發了不小爭議,當然首當其衝便是不少聳動的高價購買行為,比如最近NBA球星庫里花18萬美元買下了一個NFT作為頭像,而知名的幣圈投機大佬孫宇晨也必然不會缺席,號稱自己花1050萬美元拍下了一個NFT賽博朋克頭像。但事實上,NFT市場在今年5月創造了30天3250億美元的銷售記錄,但後續也逐漸冷卻,因為NFT的熱潮也與虛擬幣的價格直接掛鉤。

庫裡用55個以太坊(大約18萬美金)的價格買下的新頭像

雖然像NiftyGateway and NBA Topshot目前都可以使用信用卡,但是絕大多數NFT平台目前只收以太幣;此外,虛擬貨幣的價格波動漲幅太大,同樣一個以太幣的NFT,有人的實際持有成本是200美元,有人則可能是高價時入場,1500美元甚至3000美元都有可能,因此早期持有者佔有高度的優勢,無疑造成了許多投機炒作。

更重要的是,雖然NFT在某些方面像是消除了中間商,但即便再號稱“去中心化”,現階段其實也始終有交易平台的存在。藝術家首次將作品掛上平台就需要交一筆入場費,而買家不論是開通虛擬幣錢包還是最終拍下作品,交易平台也能收到相應的“礦工費”,因此像孫宇晨這類自己就開設了交易所的收割專家,力挺NFT背後顯然有著極強的投機意味。

甚至就連從NFT大熱中有所獲益的創作者Beeple,最近也在接受采訪時直言如今的NFT價格“絕對”是一個泡沫。當然對於國外的NFT市場來說,如今這場擊鼓傳花的遊戲最終會經過市場的自然矯正而趨於理性,畢竟從本質上講交易雙方都在一個開放市場裡做到了各取所需。

而當NFT被“國產化”之後,割韭菜的意味反而顯得更加濃厚了。

只能買不能賣,國產NFT變成了平台的貼金遊戲

就像“元宇宙”這一概念興起之後,最先涉足的便是像騰訊、字節跳動、愛奇藝等大廠。在最近這半年的NFT熱潮之下,國內的互聯網巨頭們基本上也都沒有錯過參與其中的機會。

6月初,支付寶結合敦煌、《刺客伍六七》等IP限量發售了4款“NFT付款碼皮膚”。原價9.9元的皮膚,很快便在閒魚被標上了150萬元高價出售,最終阿里緊急在閒魚下架所有相關物品,並發布了“NFT不是虛擬幣”的聲明。

6月26日,網易文創旗下的《三三工作室》在淘寶發行了網易首個NFT作品——小羊駝三三紀念金幣。 7月12日,網易旗下游戲《永劫間》IP授權發行的《NARAKAHERO》系列NFT盲盒在上線15分鐘內售罄。

《NARAKAHERO》NFT系列作品

今年7月歐洲杯期間,阿里還將C羅等球星的進球瞬間生成NFT數字藏品,還組織了競猜活動,給1600位實名用戶發放了“得分王”同款數字獎杯,並將在未來5年和歐洲杯持續推出區塊鏈作品。

而騰訊除了推出音樂NFT,還專門開發了一款名為幻核的APP,作為其NFT出售的主要平台。那300枚“有聲《十三邀》數字藝術收藏品NFT”便是通過幻核進行的售賣。

但一個非常尷尬的現實便是,在經過了之前那波比特幣炒作導致的爆倉以及挖礦對於電力的虛耗之後,國內實際上已經明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及其炒作行為。這也導致國內的NFT產品和平台從譯名、點對點交易、區塊鏈類型到支付方式幾乎都不是國際通行方式。

比如,騰訊和阿里都將NFT解釋為“數字藏品”、“非同質化權益證明”,非常有默契的將Non-Fungible Token中的“代幣/TOKEN”一詞隱藏了。

但就像數字文藝復興基金會董事總經理曹寅在接受《科創板日報》時所說:“個人對於阿里拍賣的NFT數字藝術品市場不看好,因為NFT本來就是代表了所有權,發完NFT還給一個紙質的證書,這說明阿里自己對NFT的理解都不到位。”

再有則是,國內的NFT平台服務與其說是應用於數字藝術品交易,倒不如說是IP衍生品銷售。

目前主要的作品,幾乎都是各平台與各自佔據的影視、音樂或是體育IP合作推出批量生產的衍生產品,僅僅是貼上了一個NFT的標籤。而用戶花錢購買之後僅可收藏展示,既不能自行推出NFT,甚至也無法轉手交易,因為作品所有權還在平台那裡。可以說其存在意義還不如《王者榮耀》中的遊戲皮膚,起碼還有一些實際的炫耀價值。至於這些NFT內容創作者在這其中基本也是消失的狀態,因為許知遠其實也不是《十三邀》數字藝術收藏品NFT的創作者。

《十三邀》數字藝術收藏品

最後當然還是要回歸到交易價值層面。

在海外的NFT產品,大多基於以太坊等公鏈而架構底層設施,從而這些NFT產品買家在購買之後,能迅速以更高的價格對外進行交易。能吸引投機客也正是因為其中的確有套利交易的空間。

但在國內,幾乎所有互聯網大廠的NFT產品,都無法進行二次交易,最多只能好友間贈送。因為幾乎所有的產品都並不是存在於像以太坊這樣的區塊鏈公鏈上,而是各家公司自行推出的私有區塊鏈產品。

像是騰訊旗下的“幻核app”和電子簽功能,所使用是“至信鏈”;阿里的相關產品,則使用“螞蟻鏈”,這些都屬於聯盟私鏈,而非公鏈。因此國內上線的各大NFT平台賬號不僅需要實名認證,計價和付款方式也都是人民幣等法定貨幣。既不存在任何匿名性可言,更不用說什麼去中心化了。

更直接的說,阿里、騰訊售賣的NFT作品其實與限量實體衍生品類似,依然屬於可隨時大量複製的類似,更重要的是其複製成本無限趨近於零,從這個層面來看,完全無法體現NFT作品的稀缺性與不可複制性。且購買者沒有所有權,只擁有該數字作品在特定場景的使用權,並不能擁有NFT對應的數字作品本身,不可進行版權相關的商業用途,這些要求說是一種全新的“霸王條款”也不為過了。若是那天這些平台不了了之,那麼相對應的數字產品自然也灰飛煙滅了。

NFT作品《每一天:前5000天》

顯而易見,類似與對元宇宙概念的卡位,國內巨頭或資本無疑也想從熱度尚未完全消散的NFT中分一杯羹。然而就像元宇宙所需要的開放生態卻是各位巨頭的逆鱗一樣,區塊鏈與虛擬貨幣在國內本身便屬於灰色地帶,以內循環生態聞名的各家巨頭更不會願意嘗試“去中心化”的做法,最終便誕生出了現在這類打著“NFT”之名行數字衍生品銷售之實的概念炒作。

或許對於國內市場來說,先天不足的NFT更廣泛的使用場景只剩下用在數字內容的版權保護上,畢竟不論是什麼鏈,只要上去了起碼還是能起到追溯版權源頭的作用的。

但即便是這類正面作用,依然需要各平台做到更加開放,起碼要讓更多創作者自主擁有上傳作品的權利,否則說到底這依然只會是一場巨頭藉著概念圍獵似懂非懂的消費者的遊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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