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inbase收到來自SEC的“宣戰”
本月,Coinbase的CEO和聯合創始人Bran Armstrong發了一系列的推,聲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一些“奇怪的行為”,竟然將Coinbase即將推出的借貸收益產品Coinbase Lend稱為“證券”,並要對其進行監管。隨後,Coinbase的首席法務官Paul Grewal則寫了一篇[博客](1),說“SEC想要就Coinbase Lend起訴我們,我們尚不知原因為何”。
Coinbase之所以感受到了莫大的委屈,是因為市面上早已有了多個類似的借貸收益產品,比如美國另一個合規交易所Gemeni推出的Gemini Earn。此外長久存在的BlockFi和Celcius之類產品也從未收到過聯邦層面的監管。唯獨當Coinbase準備推出類似產品時,卻收到了來自SEC的“威爾斯通知”(Wells Notice)。
事實上,無論Coinbase的CEO或是首席法務官可能都低估了威爾斯通知的嚴重性,根據去年《華爾街日報》的[报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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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來,公司已經很少會收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簡稱SEC)發出的警告其可能遭到指控的威爾斯通知(Wells notice),但若收到這個通知,就表示情況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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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公司證券業務的律師、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Arthur Andersen LLP)的前合夥人Jim Peterson表示:“一旦你收到威爾斯通知,實際上就等同於宣戰。意味著執法者鎖定了你並且子彈上膛,準備展開行動。”
因此,儘管在自媒體上態度強硬,Coinbase還是取消了Coinbase Lend的上市計劃。
2. Coinbase lend是否屬於SEC管轄範圍?
著名的對沖基金管理人John Hempton直接在推上[回复](3)了Brian Armstrong,告訴他,Coinbase lend當然歸SEC管轄,它屬於一種債券,而在1933年的“證券法案”的第一頁就寫著,債券(bond)屬於證券(securities)的一種。而SEC也在推上發布了一段30秒的視頻,向公眾解釋何為債券。
Coinbase的疑惑之處大概在於,市面上那麼多類似的產品,為何偏偏向Coinbase開刀?對此,律師Philip Moustakis的看法是,SEC的時間和資源都有限,無法對於違法者一一起訴,根據殺一儆百的原則,對於Coinbase這樣的大公司進行起訴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3. 借貸產品將迎來監管時代
此前,BlockFi儘管沒有遭遇聯邦層面的監管,但來自於州層面的監管並不少,前後共有新澤西、阿拉巴馬、得克薩斯、佛蒙特和肯塔基五個州的金融監管機構命令BlockFi停止向該州民眾提供服務。
無論Coinbase lend或是BlockFi,都屬於中心化的借貸產品,易於監管,這也使得借貸產品更多地轉向DeFi平台。不過SEC主席Gary Gensler此前已經明確表示,DeFi產品亦屬於SEC監管範圍,並且SEC已經針對一些DeFi平台開展調查,根據《華爾街日報》[报道](4),本月,SEC已經對Uniswap的開發者Uniswap labs展開了調查。可以想像,基於DeFi的借貸平台非常流行,未來可能同樣難逃來自於SEC的關注。
[1]:https://blog.coinbase.com/the-sec-has-told-us-it-wants-to-sue-us-over-lend-we-have-no-idea-why-a3a1b6507009
[2]:https://cn.wsj.com/articles/under-armour收到的sec威爾斯通知相當於“宣戰書”-11595920809
[3]:https://twitter.com/John_Hempton/status/1435462099887476737
[4]:https://www.wsj.com/articles/regulators-investigate-crypto-exchange-developer-uniswap-labs-11630666800
吳說作者 | 談叔
本期編輯 | Colin 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