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SG:為什麼音樂NFT會崛起

人類對音樂的喜愛幾乎是刻進DNA的。 Part.1 Insight 創作者經濟新紀元—為什麼音樂NFT會崛起深陷泥潭的音樂產業

除了吃飯睡覺之外,人們身心放鬆的最重要方式,音樂應該算在Top3了。人類對音樂的喜愛幾乎是刻進DNA的。從生物學角度講,聽音樂可以使大腦迴路(如伏隔核,腹側被蓋區和杏仁核腦區等)區域得到獎賞並產生愉悅,同時也能調節神經遞質多巴胺的產生。從“身邊即世界”的視角同樣如此:我們身邊不玩遊戲者大有人在,從來不聽音樂者卻十分罕見。音樂產業理應擁有最廣闊的市場。

我們在上一篇文章「P2E不可持續,如何尋找下一個Axie Infinity」中提到過馬斯洛人類需求模型金字塔,音樂與遊戲無異,音樂產業的本質也是上層建築的消費。但從兩個行業的數據可以看到,音樂產業的表現與遊戲相比之下卻不盡人意。線上音樂作品及現場演唱會創造的收入總和實際相比遊戲產業仍然相差甚遠。音樂和遊戲的消費模式不同,直接用數據比較似乎並不完全準確,但我們也可從中看到一些傳統音樂產業的困境。

數據來源:https://www.statista.com/statistics/1132706/media-revenue-worldwide/

從上圖來看,其實不止,跟“創作者經濟”相關的產業,不管是文學、音樂、視頻還是社交等都有一些困境,可以說是共性問題,比如:

  • 創作者收入不足

  • 優秀作品被埋沒

  • 常態化版權糾紛

本文為“創作者經濟”系列的第一篇,聚焦音樂產業,圍繞傳統音樂行業為何陷入困境,區塊鏈的到來又能如何賦能音樂產業等問題展開討論。

最核心的問題無非就是“人”的問題。音樂創作需要物質支持,不能完全“用愛發電”。傳統音樂產業最主要的經濟模型是“流媒體模式”。簡單來說,人們在Web2音樂平台上,例如Spotify或者網易云等,每播放一次歌曲,創作者就能獲得微薄收入。根據INSIDER的調查報告顯示,Spotify上歌曲每循環一次能產生0.003-0.005美元的收益。這意味著同一首歌曲被循環250次,創作者才能有一美元的收益。而這一美元還要被平台、音樂公司等版權所有者瓜分,創作者真正到手的收益就更是微乎其微了。這對於非“頂流”歌手,小型音樂人而言其實是很難從中獲益的。另外,音樂的投放和後期宣傳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沒有音樂公司的幫助,個體音樂人就算有好的作品,也很難有“出頭之日”。 “是金子總會發光,付出總有回報”這句話在當代音樂產業看起來過於理想主義了。

曙光- 音樂代幣化

區塊鏈的到來給傳統音樂產業帶來了曙光。加密產業的核心就是“去中心化”和“所有權”。 Token能夠重塑生產關係,極大程度上賦能音樂產業。簡單來說,創作者經濟創造了價值,在價值傳遞的過程中有不同的角色:價值創造者-音樂人,價值傳遞者-版權公司和音樂平台等,價值接受者-聽眾。價值創造者無疑是最關鍵的一環,理應獲得最多的經濟回報。但在傳統音樂產業,絕大部分收益則被版權公司或流媒體平台收入囊中,這是一種不健康且效率較低的生產關係。而藉助Token,Web3音樂產業有了更多比“流媒體模式”更加高效合理的經濟模型。它能夠重塑生產關係,降低中間商的重要性,將收益更多分配給價值創造者。

近期,加密行業中湧現了很多音樂項目,其經濟模式可以分為以下四個大類。有的項目採用了單一模式,而有的則是幾種模式混合。

1. 流媒體模式,代表項目:Audius

Audius的經濟模型與傳統音樂平台並無本質區別,都是“流媒體模式”。 Streaming既然是傳統音樂行業的主導,必然有其可取之處。首先它對擁有大量粉絲基數的音樂人較為友好,其次不管是音樂公司還是聽眾,對這種模式都更為熟悉。因此類似Audius的平台能很快吸引大量的音樂人和聽眾入駐。 Audius的重要突破之一是優化了收入的分成比例。相比於Spotify等音樂平台和版權公司佔大頭的形式,Audius讓渡了平台的利益,將更多的收入回饋給音樂創作者,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創作者收入不足的問題。

但本質上來講,Audius並沒有顛覆傳統的流媒體模式,也沒有很好的發揮Token的作用。值得慶幸的是,Web3音樂平台對經濟模型的探索並未止步於此。

Web3應用都有一個共同的內核,即“眾籌”,音樂平台也不例外。 “眾”意味著音樂人和聽眾不再過度依賴“中間商”。在這種框架下,音樂人作為價值創造者能夠獲得大部分收入。音樂平台則是簡單的“作品聚合器”,是創作者和聽眾能直接互動的場所,而不是佔據大部分收入的行業寡頭。聽眾也同時有了更大的選擇權去支持自己喜歡的音樂人,而不是被資本決定該聽什麼。

圍繞著“眾籌”的內核,衍生出三種創新的經濟模型。

2. 純NFT模式,代表項目:MintSongs、Pianity

純NFT意為不代表版權的NFT,因此不會帶來除了二級市場價差之外的收益。純音樂NFT平台的靈魂就是“粉絲經濟”。這是我最喜歡的模式,但也是讓投資者最難理解的一種。粉絲跟投資者不同,投資者是尋求回報的,而粉絲卻是“為愛發電”。對於真金白銀的收益來說,粉絲更看重的是NFT這種粉絲周邊帶來的“情感維繫”。而Pianity正是抓住了這樣的粉絲心理打造而成。

這種模式的好處頗多。首先是NFT的形式不受限制,非常靈活,數量和價格都可以由音樂人決定。如果音樂人有一批“死忠粉”,這部分粉絲願意為NFT支付很高的價格,那麼音樂人可以選擇發行限量的高價NFT。如果音樂人沒有很多“死忠粉”但是“泛人氣”很高,則可以發行大批量的低價NFT以供路人粉“打賞”。這實現了微觀經濟學中的“三級價格歧視”——根據不同的需求彈性制定不同的價格以捕捉更多的消費者剩餘,為音樂人帶來了更多收入。其次,純NFT並不涉及到版權的分配,因此與傳統流媒體平台不構成直接競爭的關係。很多“頂流”音樂人可能不願意將自己的版權分散出去。所以純NFT模式有更高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最重要的是,純NFT是最利於小眾音樂人的模式。試想一個音樂人只有10個粉絲,如果在傳統的流媒體平台上,這10個粉絲貢獻的收聽量帶來的收入可以忽略不計。但是如果這10個粉絲在Pianity上購買音樂人的NFT,會給音樂人帶來更可觀的收入,同時又不影響音樂人的版權收益。

圖片來源:Pianity官網截圖,圖上是即將入駐Pianity平台的音樂人,Token持有者可以通過投票方式決定音樂人的入駐順序。圖片來源:Pianity官網截圖,圖上是即將入駐Pianity平台的音樂人,Token持有者可以通過投票方式決定音樂人的入駐順序。

此外,Pianity還能一定程度上解決傳統音樂平台不公平的推送機制的問題。在傳統音樂平台,出現在平台首頁和每日推薦榜單裡的歌曲都是由平台決定。而Pianity將這一權利交給了聽眾。聽眾通過staking投票,可以決定哪些音樂人能佔據更多的展示資源或者能優先入駐。

3. 版權分配模式,代表項目:Royal

顧名思義,這種模式以NFT或者Token作為載體,將版權分配給投資人,投資人獲得了一部分歌曲所有權。這種模式更具經濟學意義。投資者花錢購買歌曲的未來預期,如果歌曲大受歡迎,則可以獲得較高的未來現金流。比起讓音樂平台和版權公司等中間商賺差價,這種模式可以讓音樂人和投資者獲得大部分收入。然而,這種模式的實現卻有更多的困難。比如涉及到版權的合規問題,如何高效地匯集利潤和分發利潤等等,還需要進一步探索,Royal正是這一賽道的“領頭羊”。

4. 眾籌模式,代表項目:Ocean Floor

隨著“眾籌經濟”在主流產業的興起,人們對這一概念的理解也愈加清晰。簡言之,就是粉絲、公司或者創作者本人發起眾籌,為音樂創作提供資金支持。創作者可以選擇多種方式回饋聽眾,而粉絲直接投資了音樂作品,可以獲得極大的“參與感”。這種模式將付出前置而回報後置,先完成眾籌才能聽到音樂作品,需要設計有效的激勵機制和治理機制。

SocialFi-展望未來

為什麼音樂產業乃至整個創作者經濟至關重要?我們認為,自帶社交屬性的以社交平台作為載體的創作者經濟和SocialFi是加密行業走向主流的重要契機。

  • 首先,傳統產業存在很多過度中心化帶來的痛點,而區塊鏈作為“去中心化”屬性的強大工具,能夠真正賦能產業,從生產關係上實現變革。

  • 其次,社交是人類不可或缺的屬性。音樂平台可以成為橋樑,將更多的Web2用戶轉化為Web3用戶。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對Web3音樂平台擁有更高的期盼:Web3音樂平台應該創新經濟模型,重塑生產關係,解決傳統音樂行業的困境;新型音樂平台應該擁有獨特的市場定位和精準的目標客戶群體。

  • 最後,常常被忽略卻至關重要的一點是用戶體驗的優化以降低磨損率。目前大部分Dapp操作複雜流程冗長,Web2用戶進入門檻較高。只有操作簡便、體驗流暢的產品,才能吸引Web2用戶大量遷徙至Web3,將加密行業推向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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