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hard Lee,鏈捕手
“2022年是DAO爆發的元年。” 這是2021年終盤點時,各路預測集體看好的趨勢之一。
近期,Gitcoin、SuishiSwap等多個知名項目都宣布已經或計劃為社區DAO設立法律實體,長期處於法律灰色地帶的DAO呈現自我合規化的趨勢,為DAO與現實世界的互動帶來了更多可能。
3月21日,以太坊開源軟件募資與捐助平台GitCoin 社區通過提案,新近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Gitcoin基金會(Gitcoin Foundation)將成為代表Gitcoin DAO的法人實體。與此同時,去中心化交易所SushiSwap社區也發起提案,計劃為Sushi DAO成立協會或基金會,以明確代幣持有者和貢獻者的權利和義務,限制他們的責任並降低風險。
更多新近推出的DAO組織,則在成立之初,已“默默”設立好類似合規機構。 3月17日,Yuga Labs推出治理代幣ApeCoin,公告頁面顯示,法律實體ApeCoin 基金會也一同成立,以監督其治理社區ApeCoin DAO。再早之前,ENS社區治理章程也透露了一家開曼群島非營利組織——ENS 基金會在現實世界中代表ENS DAO行事。
為何知名項目社區紛紛尋求設立法律實體? DAO發展至今,面臨哪些法律困境?社區的合規化嘗試,可解決哪些問題?
一、為何需要「合規化」?
DAO(去中心化自治組織)以基於代碼和分佈式賬本的系統連接多方,憑藉去信任化、自動執行等特點有望降低現代組織的締約、執行和監督成本,作為「新的組織結構範式」被長期看好。
分析平台DeepDAO.io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DAO 數量已增至4832 個,其中216 個頭部DAO 的資產管理規模達95 億美元,與同期相比,過去一年間DAO 的資產管理規模已增長近10 倍。
龐大資金體量同時面臨的,是尷尬法律地位帶來的無能為力。截至目前,除馬紹爾群島、美國懷俄明州等極少部分地區外,DAO在全球主要地區都處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地帶,就美國而言,除非DAO 涉嫌違反證券法,當前美國各個聯邦監管機構幾乎都沒有明確的法律權力來監管DAO。
這一空白意味著DAO隔絕於現行法律框架之外,沒有責任約束,但也沒有權利。如Yuga Labs在公告中稱,今天現實中大多數的DAO “不能簽署租約、僱用人員、製造商品或任何其他社區決定自行做的事情”。
風險方面,據知情人士分析,在美國法律體系下,發生訴訟時,DAO或默認被視為普通合夥企業,所有DAO成員都連帶負有無限責任;相應,DAO組織的稅收負擔也會累及成員個體。
而在“現實世界”中擁有一個代表DAO 的法律實體,能增強DAO與現實世界的互動能力,規避風險。一方面,它讓DAO 參與者僅需承擔有限責任,另一方面,該舉使DAO能夠與其他“現實世界”的服務供應商簽訂合同,合法持有資產、知識產權、域名,募資等。
二、理事會結構的“中心化”爭議
根據H.Forest Ventures研究,除為DAO設立代表性的法律實體之外,DAO合規化還有“作為有限合夥企業(在美國懷俄明州法律體系下)運營”等其他選擇。但在實際操作中,參考ApeCoin、GitCoin、ENS等項目的選擇,“理事會結構”的解決方案最受歡迎。
「理事會結構」指,DAO指定一個核心群體以代表並執行DAO批准的行動(比如與其他公司簽訂合同或協議),並適當管理DAO的日常業務。放進ApeCoin基金會、ENS 基金會而言,這一“核心群體”指的就是這些機構中設立的「董事會」。
不過,加密社區中已有人質疑理事會結構不夠“去中心化”,使DAO與傳統公司的決策流程無異。針對區塊鏈行業古老的“分權-效率”命題,Sushi前負責人OxMaki 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表示,他認為,DAO 的優勢——多樣性和去中心化——也被證明是其弱點。
“DAO由全世界範圍內各種各樣的人組成,各方之間沒有任何關係。每個組群的願景和方向都不同。DAO從來沒有在內部達成完全的決定。這是一個錯誤。”OxMaki 稱。
H.Forest Ventures則認為,短期內,就DAO與傳統公司的互動而言,理事會DAO是最有效、最無縫的選擇。
在實際設計中,董事會除充當中心化決策者外,也有空間作為“監督者”存在。如在Yuga Labs設計中,ApeCoin 基金會“不控制ApeCoin 或ApeCoin DAO”。該基金會董事會相當於“第三方項目管理團隊”,僅負責監督ApeCoin DAO 的決策,以及確保ApeCoin DAO 決策得到實施。
在ENS 和GitCoin 社區,基金會則賦予DAO任命、罷免董事會成員的權力,以此平衡上述中心化的擔憂。
三、影響和反思
建立外部法人實體,增強了DAO與現實世界互動的能力,讓DAO距離成為金融和合作組織的主流形式,更近了一步。
不過,這僅僅是DAO領域在外部合規化的努力。
當前,加密社區內推崇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會助長權力濫用,而DAO在內部管理方面,對此又缺乏明確的義務規定和責任約束。
去年年底,SushiSwap團隊陷離職糾紛,事後調查顯示,Suishi 前CTO Joseph Delong 疑似通過內部權力團體逼走Sushi負責人,而他本人作為Sushi 的受僱員工,在代碼開發的本職工作上並不作為。這一事件最終以Joseph Delong主動離職收尾。
CoinGecko 作者Benjamin Hor 對這些現象總結稱,“現實是,所有DAO的成員幾乎完全依賴對選定個人的信任,而這些人可以選擇放棄對他們的行為負責。” 在類似事件發生時,加密社區通常只能以輿論倒逼來解決,而沒有任何規範的內部問責渠道。
外沒有法律、內沒有自我約束的情況下,現有的DAO治理機制常常帶來“財閥”集權效應或“多數人的暴政”等現象(前者案例有”UNI大戶”a16z在Uniswap贈款事件決策中的主導性地位,後有Juno Network 社區通過第16號提案,沒收“空投巨鯨”的部分資產)。
因而,未來DAO的規範化運作,也需要延伸至內部。
正如Juno Network 核心成員JakeHartnell 在「16號提案」風波過後反思,借助鑄造/銷毀代幣、強制重新委託、回滾以及凍結智能合約等,“社區治理擁有比Web2 時代中心化機構更加「獨裁」的權力”,因此未來每一份提案都應該被更謹慎地充分討論,並應該提前設立一系列不容違背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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