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Gary Gensler表示,他擔心一項為加密貨幣創建監管框架的提案可能會削弱傳統金融市場對投資者的保護。
在6月14日的《華爾街日報》CFO網絡峰會上,Gensler被問及他對共和黨參議員Cynthia Lummis和民主黨參議員Kirsten Gillibrand 6月7日提出的一項法案的看法。
“我們不想破壞在一個100萬億美元的資本市場中所享有的保護,”並補充道:
“我們不希望我們目前的股票交易所、共有基金或上市公司,在某種程度上不經意地大筆一揮,說’你知道嗎,我也想不合規,我想脫離這個我認為在過去90年裡給投資者和經濟增長帶來了很大好處的體制。’
兩黨合作的Lummis-Gillibrand《負責任金融創新法案》(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旨在解決加密貨幣監管的多個方面,如數字資產、穩定幣和機構管轄權的稅收處理。
該法案的一項條款賦予了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對數字資產現貨市場的“明確授權”,Gensler長期以來一直堅定地宣稱大多數加密貨幣是證券,受SEC的監管。
參議員們大多同意Gensler的觀點,稱根據擬議的法律,一些山寨幣(Altcoin)可能會被視為證券,而比特幣(BTC)和以太坊(ETH)被視為大宗商品。
在峰會上,Gensler表示,SEC並不打算擴大其管轄權,一些加密貨幣已經在該機構的管轄範圍內,因為它們符合證券的資格。
“我們只是關注公眾……這些代幣正在向公眾提供,公眾希望有一個更好的未來。這就是投資合同的特點。”
與此同時,CFTC委員Christy Goldsmith Romero在6月14日的一次活動上發言時,對國會採取的監管行動表示歡迎。 Romero說,她還沒有讀過Lummis-Gillibrand法案。
Romero曾在SEC執法部門擔任高級法律顧問,她被問到,與SEC相比,CFTC是一個更自由放任的監管機構的觀點是否準確。
她說:“不,一點也不……它們實際上非常相似。”她補充說,CFTC在加密領域採取了多項執法行動,每個機構都關心“對市場的嚴格監管”。
在解釋她目睹的差異時,Romero表示,CFTC已經允許更多的加密貨幣產品在其受監管的交易所交易,目前有18種產品在11個受監管實體中交易:
“這意味著CFTC在如何監管這個市場的交易方面非常有經驗,這對我們的發展非常有幫助。這仍然需要與SEC合作和協調,我100%致力於這一點,SEC是我以前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