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帶來司法“加速度”

信息時代的人民法院是什麼模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推進人民法院運用以區塊鍊為代表的關鍵技術加速數字化變革。

數字化浪潮之下,人民法院不斷挖掘區塊鍊等新興信息技術在司法領域應用的廣度和深度,為當事人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務。

互聯網法院先行先試

俗話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因此,電子證據分散、取證困難、易被篡改、難以認定等問題,被視為涉網審判的“最後一公里”。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首次承認了經區塊鏈存證的電子數據可以用在互聯網案件舉證中。

杭州在司法區塊鏈領域走在前列。 2018年9月,杭州互聯網法院宣布司法區塊鏈正式上線運行,成為全國首家應用區塊鏈技術定分止爭的法院。

“浙江法院搞全域數字法院改革,我們法院的區塊鏈智能合約司法應用是58個重點改革項目之一。”杭州互聯網法院信息技術中心幹部張名揚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司法區塊鏈應用原理並不復雜,智能合約司法應用將合同的簽約、履約、催告等行為實時記錄在司法鏈,實現了交易鏈路全流程自動存證和執行。

張名揚說:“這一技術從源頭上固定了什麼人、在什麼時間、通過什麼網絡、做了什麼事的事實。”

不久前,楊某與杭銀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杭銀金融”App簽訂個人借款合同。楊某未按時還款,杭銀消金多次催討無果後向法院提起訴訟。

作為杭州互聯網法院司法區塊鏈的接入方,杭銀消金與楊某簽訂的合同早已同步至司法區塊鏈。客觀事實清楚,承辦法官開展異步調解,楊某無法抵賴,同意還款,案件7天內辦結。這是區塊鏈技術帶來的“加速度”。

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加速了在線經濟、在線生活的發展。記者註意到,杭州、北京、廣州三家互聯網法院都建設了司法區塊鏈平台,實現電子證據全流程記錄、全鏈路可信、全節點見證。

“互聯網法院在探索完善電子證據相關規則等方面都進行了積極探索,為我國建立適應網絡化時代技術特徵的審判模式作出了貢獻。在杭州、北京、廣州三家互聯網法院主導下,分別搭建了’司法區塊鏈”天平鏈”網通法鏈’等電子證據平台,以區塊鏈技術累積存儲了海量電子證據,大幅提升了辦案效率,拓展了區塊鏈的司法運用場景,並產生了廣泛影響。”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亞新對此評價道,“互聯網法院作為信息技術司法集成應用的先行者,極大推動了訴訟程序跟上技術發展的步伐。”

進一步提升審執質效

2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在線開庭審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並當庭宣判。

該案中,郭某某通過線上信貸平台向某銀行借款,並簽訂電子借款合同,銀行將電子合同文本等數據上傳至區塊鏈電子存證平台存證。此後,在藉款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產生糾紛,銀行通過呼和浩特市訴訟服務網進行網上立案,同時在線提交了經區塊鏈存證的電子證據。經徵求雙方當事人意見後,這起案件通過“雲上法庭”在線開庭。

庭審中,承辦法官對銀行提交的電子數據與其上傳於區塊鏈存證平台的數據進行核驗比對,並將核驗結果實時發送給雙方當事人,經過在線舉證、質證以及認證後,依法予以採信。最終,案件僅歷時1個小時便順利審結完畢。

“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完善了電子數據范圍,明確了電子數據的審查判斷規則。本案對於區塊鏈證據核驗的運用,不僅在全區法院是第一例,而且從全國范圍來看,我們也走在了前列。”本案主審法官齊云鳳介紹說。

區塊鏈證據核驗中心是內蒙古法院應用區塊鏈創新技術的積極探索,主要用於對當事人提交的使用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證據進行核驗。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智能合約等特性,這些特性使得存儲在其中的信息數據更加可靠,在司法存證驗證領域具有獨特技術優勢,可以進一步提升司法工作質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信息技術處處長徐雷說。

“知識產權保護+司法區塊鏈”試點應用、“區塊鏈+公證送達”、“訴前委派調解+區塊鏈核驗+司法確認”……內蒙古法院持續推進司法區塊鏈技術應用,為審判執行工作提供更多智慧支撐。

確保技術與平台中立

近年來,人民法院大力推進區塊鏈技術在司法領域應用,建成人民法院司法區塊鏈平台,司法區塊鏈上鍊存證超過22億條,存固證據、智能輔助、卷宗管理等方面應用效能和規範程度不斷提升,電子證據、電子送達存驗證防篡改等應用場景落地見效。

“電子數據存證是潛在區塊鏈技術重要應用落地領域。區塊鏈與電子數據存證的結合,可以降低電子數據存證成本,方便電子數據的證據認定。”王亞新說。

為進一步加強區塊鏈在司法領域應用,充分發揮區塊鏈在促進司法公信、服務社會治理、防範化解風險、推動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意見》明確要求人民法院加強區塊鏈應用頂層設計、持續推進跨鏈協同應用能力建設、提升司法區塊鏈技術能力、建設互聯網司法區塊鏈驗證平台、建立健全標準規範體系。

《意見》提出,要打造開放共享的全國法院司法區塊鏈平台,加強司法區塊鏈平台與各行業區塊鏈平台跨鏈聯盟建設,持續提升協同能力;要在互聯網端建設司法區塊鏈驗證平台,支持當事人等相關主體對調解數據、電子證據、訴訟文書等司法數據進行真偽核驗。

此外,《意見》明確健全完善區塊鏈平台證據核驗功能,支持當事人和法官在線核驗通過區塊鏈存儲的電子證據,推動完善區塊鏈存證的標準和規則,提升電子證據認定的效率和質量。

“互聯網司法未來在規則建構與實踐發展中,應該正確認識法律與技術的邊界。”華東政法大學中國法治戰略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胡萌認為。

胡萌解釋說,法院與第三方主體在技術與數據領域的戰略合作,相關糾紛信息是否會被監控或不當操作而影響訴訟公正。為打消此類關涉司法公正性的顧慮,需要進一步優化對於技術應用的規範,確保技術中立與平台中立,明確各方主體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和追責機制,確保在線訴訟安全、規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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