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國數字藏品行業洞察報告

2021年3月,Beeple的數字藏品(NFT)作品以6,934萬美元被拍賣,帶動數字藏品行業被更多人知曉。

數字藏品指非同質化通證(Non-Fungible Token,NFT),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不可複制、篡改、分割的加密數字權益證明,即“虛擬資產或實物資產的數字所有權證書”。

發展環境

政策端:相關政策出台,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區塊鏈作為支撐數字藏品發展的底層技術,已被寫入十四五規劃。 2021年,工信部和網信辦發布政策,推動區塊鏈與數字藏品等領域的融合發展。同時,業內相關協會與企業聯合發布行業自律條款,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需求端:明星與企業入場,拓展我國數字藏品市場需求空間

隨著數字藏品在境外的火爆,越來越多的國內明星與企業推出數字藏品,其明星效應帶動更多人關注數字藏品,形成滾雪球效應,讓數字藏品的購買者不再局限於區塊鏈關注者,也擴展至粉絲、企業消費者等人群,從需求端帶動數字藏品行業蓬勃發展。例如,余文樂、周杰倫、潘瑋柏等明星和江小白、安踏等企業均推出數字藏品項目。

發展現狀

產業鏈情況:由基礎設施層、項目創作層和衍生應用層構成

基礎設施層:基礎設施層為數字藏品提供區塊鏈、儲存等技術支持,以保證其安全地發行與交易,中國數字藏品的基礎設施層主要以聯盟鍊為主。聯盟鍊為非完全去中心化的區塊鏈,中心方雖然可修改鏈上信息,但也可把控數字藏品的鑄造和交易規則,降低數字藏品交易風險。此外,聯盟鏈只需經過少數節點驗證,在降低能源消耗的同時,減少內容的丟失或篡改。

項目創作層:由發行平台和項目發行方鑄造數字藏品,並在一級市場發行。其中,發行平台包括綜合類互聯網平台和小說、漫畫、音樂、動漫等數字內容平台。綜合類互聯網平台,如鯨探、幻核,依靠集團的聯盟鏈基礎設施、內容、用戶生態等,擁有技術支持、項目IP、發行渠道等優勢,逐漸成為綜合性發行平台;數字內容平台擁有較為豐富的數字內容資源,可為數字內容提供版權保護和價值變現。另外,項目發行方包括擁有IP版權的內容平台和2C類公司。 IP版權方擁有較多的IP儲備,將其打造為數字藏品實現IP跨界衍生變現的同時,提升IP影響力;2C類公司如旅遊、消費、文化類公司,可將自身產品、品牌製作成數字藏品,進行單獨或搭配出售。

衍生應用層:數字藏品的二次應用,如二手交易、融資平台等。由於政策監管等原因,我國數字藏品衍生應用平台尚未建立。

主要應用場景:隨著數字藏品生態逐步完善,其應用場景日益豐富

藝術品收藏

目前,藝術品收藏是數字藏品的主要應用場景之一。傳統藝術品收藏面臨信任缺失問題,市場上存在贗品、拍賣公司售假等現象。藝術品的數字化可利用節點共享賬本保證其真實性,並可通過查閱鏈上流轉記錄,減少造假的可能性。

品牌營銷

數字藏品概念前衛,對年輕消費者有較強的吸引力,其對於品牌營銷的價值可通過拓展營銷方式和品牌價值變現兩種方式實現。一方面,品牌可將其產品、權益數字化,開發更多創意營銷方式,擴展營銷邊界。例如,品牌通過抽獎、節日、跨界融合等線上創新互動活動,向消費者贈送數字藏品的同時,傳遞其產品特點與品牌文化,搶占消費者心智,提升品牌影響力;此外,品牌可將數字藏品綁定部分權益,把消費者從普通購買者轉化為權益擁有者,提高用戶粘性。另一方面,品牌將其虛擬形象、logo等打造為數字藏品,實現品牌的價值變現。

發展展望

各地文交所入局,數字藏品市場有望逐漸規範

文交所是從事文化產權交易及相關投融資服務工作的綜合服務平台,是有較強公信力的國有文化單位。其中,國家級文交所由中宣部等中央部委直接策劃與支持,包括上海、深圳;地方級文交所由省/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驗收通過。

文交所通過搭建聯盟鏈、推出數字藏品交易平台、發布數字藏品等方法,入局數字藏品行業,在交易制度、避免投資炒作等方面建立規範制度和標準,推動更多項目方與發行平台入局,助力數字藏品行業規範發展。例如,上海文交所和新華網聯合構建國家級數字文創規範治理生態矩陣, 建立國家級版權交易保護聯盟鏈,推動數字藏品行業規範治理。

隨著政策監管的放開、應用場景不斷落地,數字藏品市場空間廣闊

隨著數字藏品概念普及率提高,其應用場景將從文娛領域向數字保險、數字教育、數字科研、數字社交等需要明確產權的領域轉變,推動數字藏品行業規模不斷增長。例如,在科研領域,數字藏品與實驗數據、生物樣本的結合,可明確信息、數據的來源,提高資源開放性的同時,減少剽竊、數據丟失的風險。此外,目前我國數字藏品二級市場尚未開放,若政策監管有所放開,數字藏品的市場規模將是未開放二級市場的近5倍。根據國信證券數據,2026年,在開放二級市場後,我國數字藏品市場規模將達298.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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