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yager 和幣安在最初的挑戰中獲得批准


在正在進行的國家安全調查中,Voyager 和幣安已初步同意達成協議。儘管破產法官初步批准了這筆交易,但債權人需要批准才能完成交易,而且法院也必須批准。

初步批准還是更開放的監管?

路透社今天的一篇報導稱,破產的加密貨幣貸方Voyager Digital 已獲得初審法院的批准,提議將其10 億美元的資產出售給幣安.US。它還宣布將尋求加快美國政府對該交易的國家安全審查。

紐約北區美國破產法院法官Michael Wiles 已批准Voyager 與幣安.US 簽訂資產購買協議,並尋求其債權人批准出售。然而,在未來的法庭聽證會舉行之前,這筆交易不會成為最終決定。

在周二舉行的法庭聽證會上,Voyager 的律師Joshua Sussberg 告訴法庭,Voyager 正在回應美國政府在假期期間提出的擔憂。它是一個跨部門機構,負責評估外國對美國公司的投資,以確定該合資企業是否構成國家安全風險。

CFIUS 是一個組織,其目的是監督外國投資流入美國。在介紹過程中,他明確表示Voyager 打算解決任何可能導致CFIUS 在未來反對該交易的問題。

正如12 月30 日的一份法庭文件所述,CFIUS 表示其審查結果可能會影響各方完成交易的能力,以及交易的時間和條款。

據Sussberg 稱,據透露,Binance.US 將把Voyager 的客戶轉移到幣安.US 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以換取2000 萬美元的現金支付。屆時,客戶將有可能自7 月能夠提款以來首次提取資金。

除CFIUS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各州證券監管機構也對Voyager的提議表示強烈反對。儘管存在這些反對意見,格倫還是同意讓Voyager 繼續進行出售,並表示證券監管機構將有權在未來反對最終批准出售。

近年來發生了幾次重大的加密貨幣代幣崩盤,包括4 月份的TerraUSD 崩盤、5 月份的Luna 崩盤和7 月份的Polar 崩盤。

似乎美國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公司的初步批准表明了一種更加開放的法律監管方式。有些人可能會批評幣安並聲稱它在加密貨幣行業方面有太多優勢,但另一方面。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YPTO-ECONOMY。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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