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 年的大部分時間裡,美國加密貨幣行業的監管清晰度一直處於領先地位,因為全球各地的司法管轄區都制定了框架來監管這個新興行業,而美國則落後了。
上個月,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頒布了一項旨在規範該行業的法案; 然而,該法案並未取得太大進展。 (請記住,這是在2022 年9 月未能獲得兩黨支持的同一項法案。)
上週,眾議院多數黨黨鞭Tom Emmer(R-MN)和代表Darren Soto(D-FL)宣布推出他們的兩黨證券澄清法案,以解決加密貨幣監管的主要癥結之一:加密貨幣是否是分類為證券。
圖片來自推特。
這是一個需要回答的重要問題,因為美國加密的大部分不確定性都源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過去幾年採取的行動。
一些背景
該法案旨在明確數字資產的監管分類,為創新者提供市場確定性,並為監管機構明確管轄範圍。
這是關鍵,因為美國的主要抱怨之一是區塊鏈創新因數字資產分類不明確而受到抑制。
大部分不確定性是由SEC 造成的。委員會越來越積極地對一些加密貨幣行業企業採取行動; 然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缺乏指導方針,導致該行業存在不確定性。
在某些情況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似乎已經暗中批准了一種加密貨幣商業模式,但它仍然對該項目採取行動,同樣沒有向該項目提供任何細節或指導方針,以告知他們如何糾正任何涉嫌違規行為。
最明顯的行動是今年早些時候向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 發出Wells 通知。甚至在收到Wells 通知之前,Coinbase 就在尋求SEC 的澄清。
根據Coinbase CLO Paul Grewal 的聲明,該公司在過去九個月內多次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接洽,以尋求澄清其業務活動,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多次未能就委員會認為哪些數字資產是證券提供直接答复.
當前執法先於監管的環境需要改變。目前幾乎沒有針對加密貨幣公司的指導,儘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他們將與那些正確註冊的項目合作,但目前還沒有完成此類註冊的流程。 《證券澄清法》旨在解決第22 條軍規。
《證券澄清法》解釋
《證券澄清法》是一份簡短的法案,只有5 頁長。這是因為它試圖解決當前證券法在數字資產方面的一個缺陷。根據該法案,“現行證券法並未區分資產及其可能屬於或不屬於的證券合約。”
國會議員Emmer 於2020 年9 月提出了同樣的法案,當時他擔任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金融技術工作組的高級成員。此外,國會議員Emmer 於2018 年成為國會區塊鏈核心小組的聯合主席。
如果起草為法律,《證券澄清法》將通過區分數字資產(加密貨幣)和它可能屬於或不屬於的證券合約來為數字資產提供清晰度。
該法案還試圖澄清投資合約資產與其出售所依據的投資合約是分開的。
簡單地說,一個加密貨幣項目可以有一個證券合約,但這個合約的代幣有可能不屬於證券。
我們都知道許多加密貨幣是作為證券合約的一部分發行的,但是一旦項目發展並變得去中心化,這些代幣可能不再被歸類為證券。相反,它們可能被視為商品或財產。
目前,由於加密貨幣和其發行的證券合約之間沒有明確的區分,需要發行代幣以資助早期開發的項目發現這些代幣不可能移出證券框架,這阻礙了代幣的發展。被用於他們的預期用途。
“只要我們缺乏明確的法律定義,什麼是商品,什麼是證券,美國的創新就會受到影響。”
– 眾議院議員托馬斯·埃默
《證券澄清法》將修訂1933 年《證券法》,將“投資合約”與根據投資合約出售的標的資產分開。
從本質上講,該法案表示,作為投資合約的一部分出售的資產不會僅僅通過作為該投資合約的一部分出售而成為證券。
理解證券法和證券定義的另一個關鍵是Howey 測試。 (請參閱我們的SEC 代幣監管指南,用貓照片進行解釋。)
Howey 測試解釋
Howey 測試由美國最高法院於1946 年創建,用於確定資產是否為證券,因此屬於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管轄範圍。它有四個部分,所有這些部分都必須真實才能將資產歸類為證券:
有金錢的投資。這意味著你將金錢或其他有價值的東西贈予他人。有一個共同的企業。這意味著你和其他投資者正在為共同的目標匯集資金。有盈利預期。這意味著你希望賺到比投資更多的錢。利潤來源於他人的努力。這意味著你依靠別人的工作或技能來賺錢,而不是你自己的。
通過將資產置於Howey 測試的框架中,可以確定它是否應歸類為證券。
然而,正如你將在下面的視頻中看到的那樣,即使是SEC 主席Gary Gensler 也難以回答有關以太坊是否是證券的問題。
投資者外賣
弄清數字資產的分類是在美國開放區塊鏈經濟的關鍵,企業和消費者都需要這種清晰度,以便他們能夠在不擔心起訴的情況下投資該領域。
《證券澄清法》將通過合法地確定投資合約與根據這些合約出售的數字資產之間的區別,為企業、投資者和消費者提供這種確定性。
這將使公司能夠創造出色的產品和服務,同時還能保護消費者。該法案是為明確證券法在數字資產中的應用而提出的最明智的方法之一。
如果美國想保持區塊鏈領域的領導地位,並從這種領導地位中獲得經濟利益,那麼這樣的立法是必不可少的。我們越早定義數字資產,我們就能越早創造一個強大的數字資產市場。
沒有它,我們將迅速進一步落後於歐盟和香港,這兩個國家都在努力提供美國投資者和企業在過去幾年的監管困境中一直要求的清晰度。
正如Emmer 網站上所述,“《證券澄清法》提供了一個關鍵區別,它將使加密貨幣項目能夠以合規的方式充分發揮其潛力,使美國能夠在互聯網的下一次迭代中參與全球競爭。”
我們同意。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BITCOINMARKETJOURNA。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