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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數字資產交易所實體幣安美國(幣安US) 已提交一項動議,限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在針對該公司的調查中尋求的證據披露範圍。
6 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對幣安US 提起訴訟,指控其註冊不當以及用戶資產混合等行為,隨後在金融監管機構試圖凍結以BAM Trading Services 和BAM Management 名義進行交易的公司的資產後,該訴訟最終演變為同意令美國控股。
大多數行業觀察家認為,雙方同意的同意令對公司而言是沉重的負擔,因為它仍然賦予SEC 對資金託管和資產總可用性進行“有限快速發現”的權力。
在周一晚些時候提交的文件中,該交易所聲稱,監管機構在尋求對該公司的運營進行更多調查時超出了同意協議的範圍。
文件摘錄稱,SEC 在過去45 個月裡一直在滿足該公司董事會的要求,暗示與該交易所進行長期的監管鬥爭。
“過去45 天裡,SEC 一直在處理令人難以置信的過於寬泛和不合理的證據披露請求,這些請求表面上尋求幣安.US 擁有的與客戶資產相關的每一份文件。 SEC 始終堅信,同意令賦予其全權調查的各個方面 [our] 資產託管實踐沒有任何明顯的限制。 ”
幣安聲稱沒有任何證據顯示
迄今為止,交易所爭論的一個特點是,經過幾年的調查,監管機構沒有提供絲毫證據表明在處理用戶資產方面存在違規行為。
儘管監管機構提出了更多要求,但幣安美國聲稱其“本著誠意”提供了數百份與SSC 要求的事項相關的文件,其中包括對用戶資產問題有直接了解的工作人員的證詞。
該公司還聲稱,委員會正在要求其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等高級管理人員提供有關用戶資產的廣泛溝通的詳細資料。
該交易所指出,首席財務官和首席執行官對客戶資產的信息知之甚少,而這正是本案的核心問題。
由於監管機構的要求會帶來太大的負擔,交易所建議對用戶資產有初步了解的工作人員向SEC 提供證詞,這樣更有利於調查。
總之,該交易所認為SEC 的做法是不恰當的,因為它的範圍超出了調查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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