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數字藏品玩抽獎法律風險有哪些

近日筆者收到不少關於國內NFT數藏平台的法律諮詢,其中絕大部分平台都有獎品賦能玩法,且有維權案子就是因獎品而引發的,要么是承諾的獎品沒兌現,要么是兌現的產品質量打了折(還是骨折的那種)。因此認為有必要寫篇文章來梳理下。其實,關於數藏平台獎品玩法的法律文章,曼昆團隊已經寫了很多,但鑑於當下的維權“熱潮”,筆者認為還是有必要再行分析,以幫助各平台方盡量“去風險化”,創造一個清朗的數藏創業環境。

抽獎是數藏平台的心頭好

獎品賦能本身一種互聯網電商的玩法,是實現“裂變”的有效方式。區塊鏈又是一個與互聯網思維分割不開的有機體,將古早時期電商玩法都上一遍並不違和。而國內數藏平台更加依賴於各種新鮮玩法,這可能就牽涉到數藏的底層價值邏輯了。

我們代理數藏平台涉刑的辯護案,總是不厭其煩地向有關部門解釋,它是什麼?它的技術是什麼?以及最為關鍵的,它的價值在哪裡(它的價格是如何體現的)?一如上週的曼昆下午茶直播時我所說的,如同很多虛擬物,國內數字藏品它的價值/價格來源於人們對它的一種共識,當人們都認為它值這個錢時,它就值;反過來講,為何說數藏平台大規模的刷單從法律角度是對於消費者是一種欺騙行為,就在於部分平台通過人為操控的技術手段偽造了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讓人們誤以為有大量玩家參與其中,都認可它的價值,增大日後的增值、交易流通以及直接變現的可能性。結果一看這些都是偽造的,玩家能不氣嗎。

基於此,一些數藏平台為了吸引用戶,會採取獎品賦能的形式,讓它所發行的數藏與實物or流通物(也就是獎品)掛鉤,進行增值認定,以講好“故事”。因此,筆者認為如果把獎品賦能的玩法作為核心(主要賣點)時,獎品的細分玩法以及能否實現就決定了用戶的觀感,也就進一步影響了平台的法律風險的高低。

獎品賦能玩法的風險問題

根據筆者的粗淺行業觀察,目前國內數藏平台獎品賦能玩法有抽獎(盲盒)活動類、積分(合成)兌換類、邀請獎勵等。我們以不同的活動類別分別分析。

1.抽獎(盲盒)活動類

抽獎行為在民法上講屬於射幸行為,簡單講就是碰運氣,也就是“賭”。為了把它和賭博區分開,我國製定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其中,《《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第十條“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十七條“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也就是說,違反了抽獎/盲盒關於獎品價值的規定,會有行政違法的風險,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

此外,如果平台將獎品獎勵設置過高,沒有設定/公佈明確的中獎概率,以及平台自設有回購、折價回購獎品或變現、變相變現的功能時,此行為的實質會被有關機關認為有“以小搏大”、“以少博多”或通過不確定性的偶然事件來確定財產的歸屬,可能涉嫌構成賭博類犯罪(賭博罪or開設賭場罪)。

對於那些通過後台操縱盲盒獎品或調低中獎概率以故意讓用戶是無法中獎的行為,則可能構成詐騙罪。

2.積分(合成)兌換類

一些低級別的東西,通過使用某種“燃料”合稱為高級別的東西,實現價值的飛升,這在網游的道具裡屢見不鮮,也在小時候集齊水滸一百單八將兌換大玩具的劇情裡經常出現,現在,這也成為了數藏圈的潮流玩法。

從玩法本身來說,我倒覺得還不錯,對於盤活數藏流通、給予玩家新鮮感、吸引新玩家入坑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但問題出現在,合成是需大量數藏的,可能是幾十、幾百甚至上千,而通過交易獲得皆需要很長時間。等到真的合成實現那一天,要么價值暴跌無人問津,要么平台乾脆不予兌換。之所以玩家如此熱情,一般都是平台在前期許下了太多太過美好的諾言,這些諾言在歲月靜好時屬於可以展望的未來(也可能是虛假宣傳),但在無力兌現又出現危機時,就可能涉嫌構成詐騙罪。

3.邀請獎勵類

拉新裂變最快的方式就是邀請獎勵(送獎品),而這一塊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傳銷。關於傳銷的認定,筆者曾寫過《NFT數字藏品新玩法,師徒邀請獎勵當心成傳銷! 》,對於一度流行的師徒邀請排行榜玩法進行過分析,也對我國法律實務中何為經營性傳銷、何為詐騙性傳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進行了區分,讀者可移步閱讀。

國內數藏平台熱衷於使用類傳銷的模式拉新,原因就在於數藏平台更多的是做的一種社群生態,而類傳銷模式又是用戶冷啟動的一種便捷方式,因此數藏平台始終樂此不疲。但在國內一線執法人員普遍對於新事物存有誤解的當下,當層級和人數“夠得上”時,這種方式極易被誤判為傳銷犯罪,從而加大刑事法律風險,平台方不可不知。

曼昆律師小結

人類天生就與風險共伴同行,作為數藏這種新事物,更是難免完全去風險。不過,在利用獎品賦能數藏平台的同時,牢記不要去“騙”,可隔絕一大部分風險,剩下的那些風險,則可以交給律師以專業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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