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爾街日報
編譯:比推BitpushNews irvin Cheung
FTX 創辦人Sam Bankman-Fried (通稱SBF)以喜歡冒險而聞名,而他現在也正面臨或許是他有生以來最大的一次賭局:為自己做無罪辯護。
這位曾經的加密資產大鱷因涉嫌詐欺、洗錢和其他罪行而在紐約受審,在近三週的時間裡,他目睹了一些前同事的朋友作為檢方證人出庭作證。他們告訴陪審員,SBF 在「完全知情」的情況下指揮實施了一系列犯罪活動,導致FTX 加密交易所倒閉,數十億美元的客戶資金流失。
聯邦檢察官將於本週結束此案的審理,而就現有的證據來看,SBF 被定罪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但在SBF 這樣的人看來,也許這種「絕地翻盤」的場景才是激起他奮進的時刻。他的辯護律師認為他們理性上不能這樣聽之任之,但從審判的走勢和SBF 有限的選擇來看,這也許是他最後的機會了。
「就目前來看,除非SBF 做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舉動,否則他一定會被定罪。」前聯邦檢察官、Reed Smith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Evan Barr 如是說。
Barr 說,SBF 可能希望他的證詞至少能贏得幾名陪審員的支持,從而讓陪審團對判決結果產生分歧。
在一般情況下,律師會反對被告出庭作證,有時甚至會對其當事人進行模擬審判和交叉質證,來讓被告認識到自辯證詞在面對檢方的質詢時會如何出錯。但來自Mukasey Frenchman 律師事務所的辯護律師Robert S. Frenchman 認為,對像SBF 這樣具有社會知名度的被告來說,期待透過講述自身故事來影響判決的誘惑力特別大。
「這樣的被告認為自己是有說服力的,這在大多數情況下也確實如此。但他們可能忘記將面對的是聯邦法官和檢方,光有故事和說服力是不夠的。」 Frenchman 如是說。
自10 月初庭審開始以來,一連串的證人作證稱,SBF 連續對投資人和貸款方撒謊,篡改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並挪用FTX 客戶的數十億資金用於購買奢侈地產、高風險投資和償還借貸,等等。證人告訴陪審團,這位FTX 創辦人除了將客戶資金用在個人物質享受之外,還指示公司進行非法政治捐款,將超過10 億美元投入名人代言和贊助,並且長期消極對待對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漏洞。
SBF 也被描繪成一個冷酷無情的人。他的前女友、FTX 的姊妹對沖基金Alameda Research 的前執行長Caroline Ellison 在作證時表示,SBF 曾嚴厲斥責一名反對向中國官員行賄以拿回被凍結的10 億美元加密貨幣的員工。前FTX 技術長Gary Wang 作證說,SBF 一直試圖向FTX 客戶保證他們的錢是安全的,即使他明知他在說謊。
SBF 的多年好友、前FTX 高層Nishad Singh 說,他現在感到「遭到了背叛,我和FTX 所有的員工在這5 年裡付出了身心,造就了一個我原以為是美好良善的事物,結果居然是個如此駭人的怪物。”
這三名證人已經認罪並與政府合作,他們是檢方的核心證人。如果SBF 選擇出庭作證,檢察官將有機會就他們的證詞對他進行逼問。 SBF 需要自己回答這些問題,不會有律師從旁提供建議。
前檢察官、Pallas Partners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Josh Naftalis 認為,被告選擇出庭作證就意味著辯方已失去對局勢的掌控了。 “被告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交叉詢問的過程會非常糟糕。”
SBF 曾公開表示,他確實在管理上“犯下了過失”,但沒有“犯罪”。在審判的開場陳述中,他的一名律師說,他在試圖挽救公司渡過危機時是舉動是善意的。 SBF 的自辨可能最快於10 月26 日開始,目前尚未可知是否會有其他人證與他一起出庭。不過到了這地步,料想難有其他人願意出庭支持他的自辨。 SBF 的發言人Mark Botnick 拒絕置評。
雖然SBF 的律師在檢方證人的證詞中指出了一些存疑的地方,但他們似乎也沒有在這些存疑辯詞上找到任何突破。出庭作證至少可以讓SBF 有機會直接向陪審員解釋,為什麼他不認為犯下了詐欺罪。
至於SBF 為什麼會出庭作證的一個理由是,他的律師最近正試圖讓他在審判日期間取得處方藥物Adderall。辯護團隊的一名律師說,如果沒有這種藥物,SBF 將無法集中精力參與審判過程。據悉,SBF 正從監獄管理手中收到要求的藥物劑量。
縱觀歷史,雖然絕大多數被告不會選擇出庭作證,但近年來也有一些著名的被告選擇自辨。
Theranos 公司的創辦人Elizabeth Holmes 就是其中之一。陪審團去年判定她所面臨的11 項刑事指控中的4 項罪名成立。一位陪審員告訴《華爾街日報》,陪審員創建了一個評級系統來評判證人的可信度,在1 – 4 的評分中,Holmes 得了2 分,是所有出庭作證的人中得分最低的。
在曼哈頓,前美國眾議院議員Stephen Buyer 在今年稍早的內幕交易審判中為自己辯護作證。最終法官認定他撒謊並判處了更長的刑期。美國地區法官Richard Berman 在此人22 個月的刑期判決中寫道:“雖然被告完全有權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但他也有義務說出真相。”
當然被告自辨也有成功的。在2021 年,威斯康辛州法院陪審團宣判Kyle Rittenhouse 無罪。 Rittenhouse 作證說,他因為感覺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收到威脅進行了自衛。
前聯邦檢察官Lara Treinis Gatz 說,歷史上被告自證成功的案例還是相當少見的。在她22 年的職業生涯中,只見過一名被告成功自證。而且大部分情況下,最終給被告敲響定罪錘音的恰恰是他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