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總裁:若在香港發行參考單一或多種法定貨幣的穩定幣必須向金管局申請牌照

香港金管局總裁餘偉文在《匯思》撰文《談穩定幣:監管發行人保障持有者》,餘偉文表示,根據擬議的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發行人若要在香港發行參考單一或多種法定貨幣的穩定幣(法幣穩定幣),則必須向金管局申請相關執照。發行人將需要在港有實體存在和配置管理層,並符合一定的資本要求。持牌人應制定有效的穩定機制,例如維持由優質並具高流動性的資產(如相應幣種的銀行存款或短期債務證券)所組成的儲備資產並作妥善託管安排,以確保用戶能按照他們的意願隨時以面額將穩定幣換成法定貨幣。持牌人亦需遵守相應的管治、風險管理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措施等。此外,香港金管局還計劃為其他有意提供穩定幣購買服務的市場參與者訂立規限,其中將要求只有由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才可以售予零售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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