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今天上海新民晚報在其官方百家號上發布了一篇文章——《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幌子,一男子騙走三名“好友”100餘萬元被抓獲》,介紹了上海徐匯區警方偵破的一起案件。
孫先生的朋友朱某自2023年多次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向其借款,許諾給孫先生高額利息,當孫先生出借or投資了40多萬元後,始終未得到高額的利息,始覺被騙,要求朱某歸還本金,但是朱某彷彿得了拖延癌,找各種理由就是不還錢,孫先生遂報案。上海徐匯警方接報後,偵查發現與孫先生「同病相憐」的還有錢先生和金先生(一看兩位的姓氏就是有錢的主兒)--兩人也被朱某以相同手法騙取了投資款,涉案金額高達100多萬。最終朱某因詐欺罪被刑事拘留。
(包含了可愛的玲娜貝爾的微信聊天圖由徐匯警方提供)
二、虛擬貨幣刑事案件,為什麼公安受理尺度不一樣?
在實務中,劉律師或曼昆律所的同事接待過大量的因投資虛擬貨幣被騙的受害者,具體來說有些是被騙的人民幣(以投資虛擬貨幣項目為名義),有些是被騙的虛擬貨幣(以USDT為主)。我們發現一個特色就是:如果當事人直接損失的是人民幣,只要符合立案標準,基本都能被公安立案;如果當事人直接損失的虛擬貨幣,即使符合立案標準,有不少公安機關,尤其是基層公安機關也會不予立案,甚至還會向報案人「普法」──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是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不去打擊你就已經很好了,還想立案?
(一)哪些案件容易受理?
透過劉律師對大量受害者案件分類整理,對於虛擬貨幣類刑事報案/控告案件,我們總結出以下幾類案件容易被公安機關受理:
1. 涉案的虛擬貨幣最終要被罰沒的,例如組織、領導傳銷犯罪,開設賭場、賭博類犯罪,非法經營犯罪等,此幾類案件中涉案的虛擬貨幣最終在變現後要收歸國有,所以司法機關具有不小的熱情;
2. 受害人眾多、涉案金額龐大的涉虛擬貨幣案件,此類案件因為具有龐大的社會危害性,司法機關基於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挽回受害人損失等考量也會積極立案偵破;
3. 受害人證據充分的涉虛擬貨幣案件,此種案件中受害人可能透過專業人員如律師的指導,向公安機關提交論證充分、邏輯嚴密的報案書、控告書,充分的證據材料、清晰的嫌疑人身分資訊等等,使得公安機關在受理後較為容易偵破案件,能夠減輕辦案人員的不少辦案成本。
(二)哪些案件不容易受理
相反的是,以下幾類涉虛擬貨幣案件幾乎都不會被接受:
1. 金額不大的虛擬貨幣被盜、被騙案件,一般來說3000元的盜竊案在全國範圍都可以立案的,但是對於虛擬貨幣被盜、被騙等即使超過3萬元、30萬元都不一定會被公安受理;
2. 受害者不能證明自己原來合法持有虛擬貨幣的案件也很難被接受。對於受害者損失的虛擬貨幣想要得到司法機關的保護,一個基本的前提是要向司法機關證明這些損失的虛擬貨幣是屬於自己的,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即使金額再大,都很難被受理、立案。
3. 嫌疑犯、涉案項目不在中國大陸的。虛擬貨幣類的項目即使是華人在做,現在也都出海得差不多了,一旦涉嫌犯罪的項目、人員不在中國大陸,對於司法機關來說,進行刑事追責的成本就大大增加。
對於上述(一)(二)中正、方兩方面的情況以外的其他情形,我們很難直接說出哪些案件容易被受理,哪些案件不容易被受理。只能說根據個案具體情形具體分析,大的方向當然是越靠近(一)中的情形約容易被受理。
三、虛擬貨幣遭受損失後,如何維權?
對於普通的虛擬貨幣投資者而言,既然國家不禁止虛擬貨幣的投資,那麼在投資過程中因被他人欺騙、盜竊、搶奪、搶劫、敲詐勒索等損失虛擬貨幣的,只要符合立案標準,當然是可以選擇向公安報案,公安機關也是應當立案的。但在找警察叔叔維權之前,劉律師有以下幾個小建議:
一是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損失的虛擬貨幣屬自己合法所有。如透過購買、互易、贈送、甚至是炒幣等方式獲得,如果是透過違法途徑獲得的虛擬貨幣被他人“截胡”,雖然也是可以報警,但是報警人自己也會面臨刑事法律風險;
二是保存好相關的文字、語音、錄影、證人證言等證據材料,比如說虛擬貨幣買賣中,與對手方的聊天記錄,線下交易時的錄音錄像等等;如果是虛擬貨幣被盜,找找有沒有人發過你陌生鏈接,而你恰巧又點擊了。
第三是和公安接待人員溝通時,以理性說服為主。尤其是對於基層工作人員,有些人基於對未知領域的抗拒可能會說出讓受害者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話、表現不友善的態度等。此時,身為受害者無須在情緒上歇斯底里,而是要嘗試多次、耐心溝通。對此,我們團隊律師有親身體會,一些基層民警在報案人的多次理性、平和的溝通後,他們會主動研究虛擬貨幣的相關知識,甚至還會向上級請示等等。如果再加上有效地證據支持,還是有很大機會被接受、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