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美國司法部(DOJ)正在尋求對幣安創始人趙長鵬違反洗錢法的更嚴厲判決。
根據路透社報道,美國檢察官希望趙紫陽被判入獄三年,即聯邦指導方針建議的最長18 個月監禁的兩倍。
去年11 月,趙在和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承認違反《銀行保密法》反洗錢要求後,辭去了幣安執行長的職務。
幣安還被指控未能報告與恐怖組織的超過100,000 筆可疑交易、支持銷售兒童性虐待材料並被用於洗錢勒索軟體收益。
據司法部長梅里克·B·加蘭(Merrick B. Garland) 稱,幣安之所以能成為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部分原因在於其所犯下的罪行。
“[N]它正在支付美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企業罰款之一。
這裡的訊息應該很明確:使用新科技違法並不會讓你成為破壞者,它會讓你成為罪犯。 」
檢察官表示,三年徒刑將反映趙故意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並傳達任何時候都必須遵守法律的訊息。
同時,趙的律師請求緩刑,理由是他們的委託人已承擔責任,並將被處以5000 萬美元的刑事罰款。
趙目前已獲得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這位前執行長已同意不對聯邦指導方針內的任何判決提出上訴,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瓊斯將於4 月30 日對他進行判決。
美國司法部力促對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判處三年監禁:報導首先出現在The Daily Hodl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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