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bert Wood;編譯:TaxDAO
關於加密貨幣投資者和稅收合規性的討論有很多,但一個是或否的問題可能出乎意料地非常重要。美國國稅局正在詢問每個人有關加密貨幣交易的情況。這個看似無傷大雅的問題的變體出現在表格1040的頂部,個人所得稅申報表;1040-SR,美國老年人納稅申報表;和1040-NR,美國非居民外國人所得稅申報表,並針對2023年的申報表進行了修訂,以更新措辭。這個問題也被加到這些表格中:表格1041,美國不動產和信託所得稅申報表;表格1065,美國合夥企業收入申報表;表格1120,美國公司所得稅申報表;表格1120S,S類型公司的美國所得稅申報表。
美國國稅局針對公司、合夥企業、房地產和信託提出了不同的問題:「在2023年的任何時候,你是否:(a)收到(作為財產或服務的獎勵或付款);或(b)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數位資產(或數位資產的金融權益)?
美國國稅局所說的數位資產是指「記錄在加密安全的分散式帳本或任何類似技術上的任何數位價值表示。例如,數位資產包括不可替代代幣(NFT)和虛擬貨幣,如加密貨幣和穩定幣。
您不應該將其留空,所有提交表格1040、1040-SR、1040-NR、1041、1065、1120、1120和1120S表格的人都必須勾選一個回答「是」或「否」。除了勾選外,您還必須報告與數位資產交易相關的所有收入。因此,將數位資產作為資本資產持有並在2023年期間出售、交換或轉讓的投資者必須使用表格8949「資本資產的出售和其他處置」來計算其在交易中的資本收益或損失,然後在附表D(表格1040)「資本利得與損失」中報告。對數位資產進行贈與的納稅人可能需要提交709表格《美國贈與(和跨代轉移)報稅表》。
那麼,「是」或「否」這個問題真的很重要嗎?它不是要求提供數字或細節,如果你出售了一些,這些資訊必須在你的報稅單上註明。由於美國國稅局十年前將加密貨幣歸類為財產,任何出售都應該產生收益或損失。你可能認為也許美國國稅局只是在調查誰在使用加密貨幣?不一定,一個簡單的“是”或“否”可能很重要。
這聽起來與1040表附表B中的外國帳戶問題相似。這個問題可能會讓你因為勾選方塊而受到重罰,甚至因為勾選錯誤的方格而犯偽證罪。如果你選擇“否”,然後被發現在這一年中參與了加密貨幣交易,那麼你明確回答“否”的事實可能會受到做偽證的懲罰,這可能會對你不利。
我們透過外國銀行帳戶了解到了這一點。在這種情況下,司法部稅務司成功地辯稱,僅僅是沒有勾選與外國帳戶報告相關的複選框本身就是故意的。故意會帶來更高的懲罰和更多的刑事調查威脅。美國國稅局刑事調查司已與其他國家的稅務機關會面,分享數據和執法策略,以發現潛在的加密貨幣逃稅行為。
這可能表明,安全的做法是選“是”,對吧?但是,如果你不知道你是否可以確切地說你是做交易的人呢?如果你一直在為公司代理,而不是個人代理,該怎麼辦?或者不太正式地說,如果你只是對你不懂電腦的父母或其他親屬擁有的加密貨幣有一種“簽名授權”,以幫助他們管理他們的加密貨幣,該怎麼辦?
如果你代表父母應他們的要求和/或為了他們的利益而出售加密貨幣,你應該回答「是」還是「否」?無論哪種方式,您是否應該在報稅表中附上一份解釋性聲明,以解釋您與虛擬貨幣的關係?這些問題可能沒有完美的答案。美國國稅局表示,如果你是數位資產記錄的所有者,或者在持有一個或多個數位資產的帳戶中擁有所有權,包括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你擁有持有數位資產的錢包,那你就對數位資產擁有經濟利益。
但令人欣慰的是,美國國稅局還表示,僅在2023年,以下行動或交易通常不需要您勾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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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錢包或帳戶中持有數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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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數位資產從您擁有或控制的一個錢包或帳戶轉移到您擁有或管理的另一個錢包或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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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美國或其他真實貨幣購買數位資產,包括透過使用PayPal和Venmo等電子平台。
美國國稅局表示,不要讓問題沒有答案,請回答「是」或「否」。更多資訊請造訪IRS.gov/VirtualCurrencyFAQs。顯而易見的是,如果事實是“是”,那麼回答“否”是一個很大的錯誤。完全跳過方框可能沒有那麼糟糕,但也不好。作為一個重要的提醒,如果事實是“是”,那麼就這麼說,並記住披露和報告你的收入、收益、損失等。也許這就是問題的重點。
如果這讓你意識到你忘記報告過去幾年的加密貨幣收益,請考慮修改你的報稅單來解決這個問題。不要等到美國國稅局找到你,即使你沒有收到美國國稅局向10000名加密貨幣納稅人發送的10000封加密貨幣警告信中的一封,你也可能想抹去過去的納稅申報單,並考慮修改你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