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3月14日消息,據The Block報導,週二,歐洲議會以500 票贊成、23 票反對通過了《數據法》下的立法。該立法及其關於智能合約的規定並未明確針對加密行業,而是側重於來自連接設備或物聯網的數據。然而,業內一些人擔心,如果範圍沒有明確定義,數據法案可能會對加密產生深遠影響,尤其是在智能合約支撐DeFi 基礎設施的情況下。
智能合約屬於《數據法》第30 條的規定,即“關於數據共享智能合約的基本要求”。條款包括“嚴格的訪問控制機制”和集成到智能合約設計中的商業秘密保護。需要有終止或中斷交易機制的可能性,立法者需要決定在哪些條件下允許這樣做。最重要的是,智能合約將有望面臨與通過不同方式生成的任何其他合約相同的“保護水平和法律確定性”。
上月,Circle歐盟事務總監表示,歐洲議會就《歐盟數據法》達成初步協議,其中包括對智能合約的監管。